更新时间:2024-04-29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株洲市住房公积金2023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26名委员,2023年召开2次会议,其中五届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事项主要包括:
审议株洲市第五届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推选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名单;
审议株洲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2年度工作计划执行情况暨2023年度工作计划报告;
审议株洲市住房公积金2022年年度报告;
审议2022年度株洲市住房公积金财务情况公告;
审议2022年度株洲市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
听取株洲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对四届五次管委会会议监管意见整改情况的报告;
听取株洲市财政局关于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监管情况的报告;
听取中国人民银行株洲市中心支行关于对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账户监督情况的报告;
听取中国银保监会株洲监管分局关于对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受托银行监管情况的报告;
审议关于优化住房公积金业务政策和流程的议案。
其中五届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事项主要包括:
审议补选第五届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审议湖南银行株洲分行取得住房公积金归集资质的议案;
审议关于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议案。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直属于市人民政府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设9个科室,9个管理部。从业人员122人,其中,在编81人,非在编41人。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2023年,新开户单位328家,净增单位89家;新开户职工2.95万人,净增职工0.39万人;实缴单位4368家,实缴职工31.35万人,缴存额63.2亿元,分别同比增长2.08%、1.26%、6.1%。2023年末,缴存总额577.83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2.28%;缴存余额247.7亿元,同比增长7.91%。
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6家。
(二)提取:2023年,11.76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45.05亿元,同比增长29.54%;提取额占当年缴存额的71.28%,比上年增加12.9个百分点。2023年末,提取总额330.13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5.8%。
(三)贷款。
1. 个人住房贷款: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70万元(不区分单缴存职工和双缴存职工)。灵活就业人员最高贷款额度为40万元。高层次人才和按政策生育二孩以上(至少有一个未成年子女)的缴存职工家庭最高额度为80万元。
2023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54万笔24.64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9.27%、21.12%。
2023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18.64亿元。
2023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2.24万笔336.09亿元,贷款余额172.79亿元,分别比上年末增加4.62%、7.91%、3.60%。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69.76%,比上年末减少2.9个百分点。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6家。
2. 异地贷款:2023年,发放异地贷款792笔34108.90万元。2023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217122.40万元,异地贷款余额164514.80万元。
3. 公转商贴息贷款:2023年,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0笔0万元,当年贴息额0万元。2023年末,累计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0笔0万元,累计贴息0万元。
(四)购买国债:2023年,购买(记账式、凭证式)国债0亿元,(兑付、转让、收回)国债0亿元。2023年末,国债余额0亿元。
(五)资金存储:2023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77.18亿元。其中,活期0.034亿元,1年(含)以下定期0亿元,1年以上定期73.7亿元,其他(协定、通知存款等)3.44亿元。
(六)资金运用率:2023年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项目贷款余额和购买国债余额的总和占缴存余额的69.76%,比上年末减少2.9个百分点。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23年,业务收入78280.96万元,同比增长5.13%。存款利息23747.70万元,委托贷款利息54389.01万元,国债利息0万元,其他144.25万元。
(二)业务支出:2023年,业务支出36229.25万元,同比增长9.84%。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36132.10万元,归集手续费0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96.95万元,其他0.19万元。
(三)增值收益:2023年,增值收益42051.72万元,同比增长1.39%。增值收益率1.75%,比上年减少0.15个百分点。
(四)增值收益分配:2023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1199.49万元,提取管理费用4417.41万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36434.82万元。
2023年,上缴财政管理费用4417.41万元。上缴财政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36434.82万元。
2023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34557.99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255548.76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2023年,管理费用支出4246.36万元,同比下降2.88%。其中,人员经费2324.75万元,公用经费695.62万元,专项经费1225.99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一)个人住房贷款:2023年末,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0万元,逾期率0‰。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34557.99万元。2023年,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呆坏账0万元。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
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36.74%,国有企业占28.41%,城镇集体企业占0.55%,外商投资企业占1.08%,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31.96%,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1.22%,灵活就业人员占0.03%,其他占0%;中、低收入占99.21%,高收入占0.79%。
新开户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15.68%,国有企业占16.47%,城镇集体企业占0.17%,外商投资企业占1.13%,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65.02%,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1.35%,灵活就业人员占0.18%,其他占0%;中、低收入占99.89%,高收入占0.11%。
(二)提取业务。
提取金额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6.16%,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48.19%,租赁住房占3.12%,支持老旧小区改造占0.09%,离休和退休提取占34.5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3.25%,出境定居占0.01%,其他占4.64%。提取职工中,中、低收入占99.32%,高收入占0.68%。
(三)贷款业务。
1. 个人住房贷款:2023年,支持职工购建房69.83万平方米(含公转商贴息贷款),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含公转商贴息贷款)为18.26%,比上年末增加1.19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30649.41万元。
职工贷款笔数中,购房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占4.55%,90-144(含)平方米占79.53%,144平方米以上占15.92%。购买新房占79.61%(其中购买保障性住房占0%),购买二手房占20.13%,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0.26%(其中支持老旧小区改造占0%),其他占0%。
职工贷款笔数中,单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67.07%,双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32.91%,三人及以上缴存职工共同申请贷款占0.02%。
贷款职工中,30岁(含)以下占38.99%,30岁-40岁(含)占48.42%,40岁-50岁(含)占11.55%,50岁以上占1.04%;购买首套住房申请贷款占70.40%,购买二套及以上申请贷款占29.60%;中、低收入占98.82%,高收入占1.18%。
(四)住房贡献率。2023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80.02%,比上年增加7.25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当年机构及职能调整情况、受委托办理缴存贷款业务金融机构变更情况。
2023年,中心机构及职能没有调整,受委托办理缴存贷款业务金融机构无变化。
(二)当年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及执行情况,包括当年缴存基数限额及确定方法、缴存比例等缴存政策调整情况;当年提取政策调整情况;当年个人住房贷款最高贷款额度、贷款条件等贷款政策调整情况;当年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执行标准等;支持老旧小区改造政策落实情况。
1.当年缴存基数限额及确定方法、缴存比例等缴存政策调整情况。
2023年6月15日,中心下发《关于调整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月缴存额上限的通知》(株金管委办〔2023〕20号),规定:为贯彻落实长株潭住房公积金一体化发展工作要求,2023 年株洲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五届一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下限均参照长沙市的标准执行。根据长沙市统计局和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布的相关数据,2023年度株洲市各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最高为30293元,最低为 1930 元,单位和职工合计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最高为 7270 元、最低为 194 元。此上限标准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株洲市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统一为1200元。各缴存单位和个人不得超过缴存基数和月缴存额上限缴存住房公积金。
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最高不超过12%。在此范围内由单位根据经济效益情况确定。
2.当年提取政策调整情况。
一是实施首套房“可提可贷”政策。缴存职工家庭购买首套住房(当前家庭唯一住房且家庭从未办理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先申请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不超过发票金额),之后不足房价部分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或按规定申请提取偿还商业银行住房贷款本息;同套房购房提取金额和贷款本金不超过总房款。购买二手房和异地新建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又提又贷”的,购房提取分别在不动产权证发证1年以内或购房合同备案2年以内办理。
二是简化住房套数认定标准。职工家庭(包括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住房套数包括申办业务的本套住房和不动产权信息系统联网核查的有效住房。
3.当年个人住房贷款最高贷款额度、贷款条件等贷款政策调整情况。
2023年,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70万元(不区分单缴存职工和双缴存职工)。灵活就业人员最高贷款额度为40万元。高层次人才和按政策生育二孩以上(至少有一个未成年子女)的缴存职工家庭最高额度为80万元。贷款政策调整如下:
一是优化灵活就业人员使用政策。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可贷额度按缴存余额的20倍计算,最高贷款额度为40万元。取消“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之和不低于住房公积金贷款月还款额”的规定。
二是提高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60万元调整至70万元;按政策生育二孩以上(至少有一个未成年子女)的缴存职工家庭最高额度为80万元。
三是取消贷款房屋面积限制。取消“商品房套内建筑面积超过180㎡不予贷款”的规定。
四是简化住房套数认定标准。职工家庭(包括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住房套数包括申办业务的本套住房和不动产权信息系统联网核查的有效住房。
4.当年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执行标准。
2023年度,执行贷款利率:首套房(当前家庭唯一住房且从未办理过公积金贷款)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利率分别为2.6%和3.1%;第二套房(第二套房或第二次公积金贷款):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利率分别为3.025%和3.575%。
5.支持老旧小区改造政策落实情况。
2023年,共有101名职工办理了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合计提取407.59万元,分别同比增长4.12%和6.93%,涉及19个小区56台电梯。自该提取业务开通以来,累计为373名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1436.78万元用于支付加装电梯中个人支付的建设资金,涉及101个小区190台电梯。
(三)当年服务改进情况,包括推进住房公积金服务“跨省通办”工作情况,服务网点、服务设施、服务手段、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和其他网络载体建设服务情况等。
2023年,实现了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前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全程网办,截至2023年年底共有13个住房公积金高频服务事项实现“跨省通办”,在此基础上,中心在全国范围内支持除高频事项以外所有业务的代收代办,真正做到了“行业通”。
一是改革响应民之所盼,商转公“带押转贷”成为新亮点。为减轻结清贷款的资金压力和“过桥”费用支出,主动深化与不动产中心、各商业银行间的业务合作,打破部门“壁垒”,提高办事实效。2023年4月1日起施行商转公“带押转贷”改革。截至12月底,成功办理商转公“带押转贷”业务1258笔,贷款金额5.45亿元,可为办事群众减少贷款利息负担过亿元,节省过桥费用上千万。
二是主动担当敢于探索,二手房“带押过户”彰显新作为。今年,湖南首笔住房公积金二手房“带押过户”业务在中心成功办理。买卖双方直接通过二手房“带押过户”模式,从商业住房贷款成功转至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1天内完成所有跨部门审批流程。截至12月底,全市成功办理二手房“带押过户”19笔,贷款金额821.7万元,流程更加简化,审批更加高效,广受好评。
三是助力长株潭一体化,协同发展取得新进展。2023年,中心组织召开两次长株潭住房公积金一体化协同发展联席会议,年底共同上线了长株潭贷款跨中心按月提取还贷业务,从“一年取一次”到“每月自动划扣”,既为职工节约了时间成本,也减轻了还贷压力。湖南卫视《湖南新闻联播》对一体化成果进行了专门报道。中心作为长株潭住房公积金一体化发展的代表在2023年长株潭政务服务一体化工作交流研讨会上作典型发言,分享了株洲住房公积金服务事项“跨域通办”的工作经验和取得的成效,赢得了广泛认可与肯定。
(四)当年信息化建设情况,包括信息系统升级改造情况,基础数据标准贯彻落实和结算应用系统接入情况等。
中心的住房公积金业务信息系统于2017年上线运行,接入了住建部结算应用系统,是全省首个以优秀等次通过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第三个通过“双贯标”部省联合验收的中心。2023年,中心持续打造了“互联网+住房公积金”信息服务平台,业务线上可办率达85%,个人证明事项“亮码可办”。19项个人业务“刷脸”可办,业务即时审批,资金即时到账。缴存单位“一键汇缴”,无须“亲临”窗口。开发商可网上为客户提交贷款申请,省去客户往返跑烦恼。截至目前,株洲中心实际办事“离柜率”已超70%,网厅服务速度在全省处于领先地位。
2023年,中心积极开展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信息与人民银行征信总对总对接,通过开发共享接口、开展贷款业务数据治理、开展数据报送测试,实现人民银行征信总对总项目建设,公积金系统上线征信查询功能。完成与湖南省“湘易办”APP株洲旗舰店系统对接,住房公积金专区正式上线,株洲缴存职工可通过“湘易办”APP办理公积金账户查询、提取等业务,在线服务渠道进一步拓宽。完成长株潭一体化信息系统的对接开发,12月底,全面支持长株潭住房公积金贷款跨中心按月提取还贷业务,免去长株潭缴存职工跨中心奔波之苦。
同时,中心完成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整改项目,大大提高了中心的网络安全防护能力。2023年7月,省网信厅联合多部门开展攻防演练,中心作为防守方参与演练,没有出现安全问题,通过“实兵实战”演练,进一步提升了网络安全意识和网络安全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五)当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职工所获荣誉情况,包括:文明单位(行业、窗口)、青年文明号、工人先锋号、五一劳动奖章(劳动模范)、三八红旗手(巾帼文明岗)、先进集体和个人等。
2023年,中心荣获株洲市“2022年度文明单位”、“青年文明号”、“巾帼文明岗”、“2022年度全市政务公开工作先进单位”、“2022年度数字化建设先进单位”,市民中心2022年度“优秀窗口单位”等称号。
(六)当年对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相关法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情况。
2023年,行政处罚0起,申请法院强制执行1起。
(七)当年对住房公积金管理人员违规行为的纠正和处理情况等。
中心每半年对各管理部业务办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予以通报,并对相关责任人和管理部进行绩效扣分处罚,同时要求各管理部对稽核通报的问题组织全员进行集中学习,做到举一反三,避免类似问题发生。2023年,中心共查处违规办理提取业务8笔,追回违规提取金额7.25万元;查处违规办理贷款业务1笔,严格按照《内部稽核业务扣分实施操作细则》对违规办理业务进行了绩效扣分处罚,做到了有错必纠,惩罚分明,有效的维护了稽核和绩效考核制度的严肃性。
(八)其他需要披露的情况。
无。
证券期货业App安全认证获证产品目录
62款完成个人信息收集使用合规整改App清单
华为应用市场应用分类示例
广告不得有下列情形——福建发布2024年第二批虚假违法广告典型案例
2024年福州普高(含综合高中班)录取分数线排名
2024年福州市区初中招生计划人数
一图读懂 | APP能提取哪些个人信息
华为终端高调“出海”的商业逻辑
截至2024年6月20日全国高等学校共计3117所
福州市示范性高中及建设校、一级、二级、三级达标高中分别有多少?
盘点下载使用违规移动App的十大行为
2024年福州中考市中招政策官方解读
福州市有多少所学校?
2024年福州市普通高中 (含综合高中班) 招生计划
创业公司倒闭的原因都有哪些?
思维导读:如何做好自媒体?
福州市下辖6个市辖区、6个县,代管1个县级市行政区划分别是哪些?
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图
五险一金缴纳比例和用处?
品牌“贵”在细节 “赢”在品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