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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源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数据

更新时间:2024-04-30 20:00:12

辽源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3年年度报告: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辽源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3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29名委员,2023年召开1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事项主要包括:《调整补充本届管委会组成成员》《辽源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2年年度报告》《辽源市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办法》《辽源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辽源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辽源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隶属于辽源市政府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设8个科,2个分中心。从业人员87人,其中,在编29人,非在编58人。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2023年,新开户单位66家,净增单位11家;新开户职工0.46万人,净增职工0.10万人;实缴单位1338家,实缴职工6.62万人,缴存额10.95亿元,分别同比增长4.45%、2.85%、17.65%。2023年末,缴存总额94.87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3.05%;缴存余额45.78亿元,同比增长8.92%。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1家,与上年持平。

 

 

 

 

 

(二)提取:2023年,1.9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7.20亿元,同比增长31.86%;提取额占当年缴存额的65.74%,比上年增加7.09个百分点。2023年末,提取总额49.08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7.19%。

(三)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80万元,单缴存职工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50万元,双缴存职工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80万元。

2023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11万笔、4.11亿元,同比分别下降3.18%、1.85%。

2023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 3.77亿元。

2023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2.56万笔60.79亿元,贷款余额32.88亿元,分别比上年末增加4.47%、7.25%、1.05%。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71.81%,比上年末减少5.60个百分点。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7家,比上年增加4家。

2.异地贷款:2023年,发放异地贷款116笔4544.70万元。2023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27246.52万元,异地贷款余额17114.96万元。

(四)资金存储:2023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12.98亿元。其中,活期0.63 亿元,1年(含)以下定期0.2亿元,1年以上定期12.15亿元。

(五)资金运用率:2023年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项目贷款余额和购买国债余额的总和占缴存余额的71.81%,比上年末减少5.60个百分点。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23年,业务收入14541.95万元,同比增长4.92%。其中,存款利息4314.46万元,委托贷款利息10225.48万元,其他2.01万元。

 

(二)业务支出:2023年,业务支出6387.84万元,同比增长10.69%。其中,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6387.75万元,归集手续费0.00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0.00万元,其他0.09万元。

(三)增值收益:2023年,增值收益8154.11万元,同比增长0.81%。其中,增值收益率1.86%,比上年减少0.15个百分点。 

(四)增值收益分配:2023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    5395.27 万元,提取管理费用1279.71万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479.13万元。

2023年,上交财政管理费用1279.71万元,未上缴财政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 

2023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33347.56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5524.13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2023年,管理费用支出1146.58万元,同比增长9.35%。其中,人员经费400.40万元,公用经费146.77万元,专项经费599.41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一)个人住房贷款:2023年末,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   43.71万元,逾期率0.13‰,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33347.56万元。2023年,未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呆坏账。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

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65.22%,国有企业占18.25%,城镇集体企业占0.69%,外商投资企业占1.81%,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12.08%,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0.75%,其他占1.20%;中、低收入占100.00%,高收入占0.00%。

 

 

新开户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57.04%,国有企业占10.16%,城镇集体企业占0.22%,外商投资企业占3.50%,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22.66%,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3.60%,灵活就业人员占0.02%,其他占2.80%;中、低收入占100.00%,高收入占0.00%。

 

 

(二)提取业务。 

提取金额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10.60%,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41.70%,租赁住房占0.65%,离休和退休提取占41.1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2.66%,其他占3.24%。提取职工中,中、低收入占100.00%,高收入占0.00%。

(三)贷款业务。

    1.个人住房贷款:2023年,支持职工购建房13.20万平方米,2023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为34.27%,比上年末减少0.64 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4901.62万元。

职工贷款笔数中,购房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占13.86%,90-144(含)平方米占66.27%,144平方米以上占19.87%。购买新房占74.75%,购买二手房占25.25%。

职工贷款笔数中,单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46.40%,双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53.33%,三人及以上缴存职工共同申请贷款占0.27%。

贷款职工中,30岁(含)以下占56.24%,30岁-40岁(含)占23.34%,40岁-50岁(含)占17.05%,50岁以上占3.37%;首次申请贷款占81.59%,二次及以上申请贷款占18.41%;中、低收入占100.00%,高收入占0.00%。

(四)住房贡献率。

2023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72.33%,比上年减少9.47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当年机构及职能调整情况。

为方便缴存职工贷款、还款和提取住房公积金,2023年中心委托办理业务金融机构由原来的三家增加到现在的七家。包括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邮储银行和吉林银行,业务办理范围不断拓宽。

(二)当年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及执行情况。

中心满足不同群体需求,调整出台个性化政策,一是商转公贷款,通过开展商转公“顺位抵押”贷款业务,与吉林银行、建设银行等7家商业银行、不动产登记中心签订商转公“顺位抵押”合作协议,有效省略贷款职工先筹措资金结清商业银行贷款余额的环节,将原来的“过桥”变为“直转”,以贷还贷,不但节省了利息,还能用公积金账户余额还贷款,减轻了还款压力,受到了缴存职工的欢迎,组合贷款更是解决了缴存职工因公积金贷款额度不够的购房需求。二是二手房领办,公积金派驻专人在不动产登记中心协助买卖双方办理房产过户及抵押登记手续,缴存职工购买二手房协商交完首付款后,即可申请公积金贷款,贷款资金直接汇入卖方账户,解决了先筹全款购房再贷款的难点问题。三是开通无房职工租房提取公积金的灵活多频次提取,可按年、月、季进行提取住房公积金,宜居保障力度不断增强。

 

(三)当年服务改进情况。

中心持续释放公积金制度红利,切实扩大住房保障覆盖面,自主创新作为,助力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一是积极与市委组织部人才办沟通,设置人才引进绿色通道,为引进人才建档立卡,提供全程跟踪式服务、一对一服务。二是按照市政府关于农转城镇户口人员的相关要求,出台针对此类人员的归档建户及提取贷款的相关制度,组织服务小组逐一进行对接,助力市政府完善农转城镇户口工作落地,主动服务能力持续提升。

(四)当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职工所获荣誉情况。

1.创建文明单位(行业、窗口):省部级1个(中心荣获吉林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颁发的“文明服务窗口”),地市级1个。

2.青年文明号:省部级1个(中心荣获共青团吉林省委颁发的“青年文明号”)。

3.工人先锋号:国家级1个(中心公积金服务大厅荣获中华全国总工会颁发的“工人先锋号”)。

4.先进集体和个人:省部级1个(中心荣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颁发的“先进集体”),地市级4个。

5.其他类:省部级1个(一人荣获共青团吉林省委授予的“优秀团干部),地市级9个。

(五)其他需要披露的情况。

2023年在吉林辽源隆重召开首届中国·公积金服务文化研究及经验交流暨公积金数字化发展研讨会,来自各省行业主管部门、各地市州公积金中心共计80家235位嘉宾参加会议,19人发表演讲,会议以“同心为公·积金为民”为主题,围绕提升公积金服务文化、强化公积金数字化发展、谱写公积金行业发展新篇章等议题展开深入交流。天津财经大学教授、《公积金研究》总编辑谷俊青、秦皇岛公积金党组成员、副主任王战洪、河北公积金研究会副会长种占信、中卫公积金首席数据官李志立、马鞍山公积金党组书记、主任程家宏等15人发表主旨演讲。

辽源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3年3月13日


专题:辽源市公积金缴存 辽源市公积金提取 辽源市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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