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5-08-17 09:48:23
9月起将实施的《住房租赁条例》提出合同备案、与税务等部门信息共享等规定,引起全面向房东征税的讨论,不过有税务部门发文否认新增“房东税”,官媒也呼吁民众“别被带节奏”。
互联网上出现“房东税”将落地开征的消息。消息的来源依据,主要是将于9月15日实施的《住房租赁条例》。
《住房租赁条例》规定,出租人应通过住房租赁管理服务平台等方式,将住房租赁合同向租赁住房所在地房产管理部门备案。房管部门应与民政、自然资源、教育、市场监督管理、金融管理、公安、税务、统计等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
有人根据上述规定推测,备案和信息共享意味着将会全面向房东征收税款。
近期“房东税”讨论确实较多,引发了一些房屋出租者对征税的关注。但上述条例的出台与税收之间并无关联,条例是为了规范租赁市场发展,保护租客和房东权益,而非增加税负。条例中关于备案的规定,出发点不是要收税,主要还是要保护租客的权益。
出租房屋作为经营行为,获得收入原本就会产生税费,不应将新条例与税收划等号。
对房租收入的税收规则一直存在,包括房产税、个人所得税等税种,但现实中按规定交税的情况比较少见。有中介表示,一般只有租客有报销或其他需求时才会交税,税款多由租客承担。
成都市的税务部门星期四(8月14日)在官方微信公众号刊文称,出租房屋相应的税费政策是实施了数十年的规定,并未因条例出台而调整,更没有新增“房东税”。广西电视台“广西财经”微信公号也发称,冲上热搜的“房东税来了”经不起推敲,呼吁民众“别被带节奏”。
专题:住房租赁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