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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联消费金融涉八项违规被罚290万

更新时间:2022-02-09 10:47:48点击:

2月8日,银保监会发出2022年第2号罚单,招联消费金融有限公司被罚款29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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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保监会官网显示,招联消费金融主要存在八项问题,分别是营销宣传存在夸大、误导,收取平台服务费质价不符,产品定价管理不审慎,对合作商户风险管理不到位,未报告联合贷款表外风险敞口,催收行为不当,消费者权益保护审计工作不规范,消费投诉管理工作不到位。

早在2020年10月,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便就招联消费金融有限公司存在的四项侵害消费者权益问题进行通报。

具体来看,该公司在相关宣传页面、营销话术中,未明确说明展示利率为日利率、月利率还是年利率,“超低利率”“0门槛申请”“全民都可借”“随借随还”“想还款可以提前还款”等宣传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存在夸大、误导情况。

公司2018年以来与银行、信托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开展联合贷款业务,向借款人收取贷款本金1.5%的平台服务费,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7月31日共收取相关费用7943.23万元。在联合贷款申请及贷后管理中,该公司未向联合贷客户提供有别于单独放贷客户的额外实质性服务。

对合作第三方商户管控的制度不完善、机制不健全,管控不到位。2016年12月至2019年8月,该公司对上海某公司的分期业务合作规模限额为3000万元,但2019年8月末的实际分期业务合作规模为6000万元。2019年9月27日,该公司在每日预警报告中给合作公司设置了最高级别的红色预警,但第2日即将合作公司的分期业务合作规模限额从3000万元上调到7440万元。

不当催收方面,如对已明确还款日期的逾期客户胡某,仍继续拨出催收电话,对客户造成骚扰;向客户刘某工作单位拨打电话,告知其同事关于刘某的逾期信息。同时,公司未严格执行委外催收机构品质考核制度,考核时存在未对催收公司不当行为扣分的情况。

而在1月14日,中信保诚人寿因“向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提供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其他利益”收到银保监会2022年1号罚单,被罚款30万元,两名相关责任人被处以警告并分别罚款10万元。


专题:招联消费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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