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帮团

主页
帮帮团网站

怀化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

更新时间:2024-04-29 21:59:37点击:

怀化市住房公积金2023年年度报告

 怀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年3月29日)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现将《怀化市住房公积金2023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怀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有28名委员,2023年召开了一次管委会全体委员会议和一次管委会主任委员办公会议。4月25日召开的管委会五届二次全体委员会议审议通过的事项主要包括:①《关于2022年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情况和2023年工作设想的汇报》《关于2022年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与增值收益计划执行情况及2023年计划预算的审核意见》《关于市住房公积金审计监督情况的说明》《关于受委托银行办理的住房公积金金融业务监管情况的通报》《怀化市住房公积金2022年年度报告》和《关于怀化住房公积金助力打好经济增长主动仗十条措施的汇报》等六项报告内容。②确定了2023年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目标。③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决算,明确了2023年增值收益分配方案。11月13日召开的管委会主任委员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的事项主要包括:《关于2023年预算调整方案和2024年预算安排》。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怀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市人民政府直属正处级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公益一类自收自支事业单位,设8个机关内设部门,15个管理部,未设分中心,从业人员125人,其中在编95人,非在编30人。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2023年,新开户单位341家,净增单位322家,新开户职工14,936人,净增职工1,509人。实缴单位4,394家,实缴职工228,171人,缴存额41.56亿元,分别同比增长2.23%、1.10%、7.06%。2023年末,缴存总额351.06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3.43%;缴存余额152.93亿元,同比增长6.87%。委托办理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9家。

(二)提取:2023年,共有81,816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31.74亿元,同比增长35.99%;提取额占当年缴存额的76.37%,比上年增加16.25个百分点。2023年末,提取总额198.13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9.08%。

(三)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个人住房贷款可贷款额度由50万元提高至60万元;人才引进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可贷款额在上限60万元基础上再上浮5-10万元;符合国家政策已生育二孩三孩的缴存人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可贷款额度分别再上浮10万元、20万元。

2023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3,803笔15.03亿元,同比分别增长7.4%、7.9%。

2023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13.66亿元。

2023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02,890笔233.36亿元,贷款余额122.61亿元,分别比上年末增加3.84%、6.88%、1.13%。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80.17%,比上年末减少4.55个百分点。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8家。

2.异地贷款:2023年,发放异地贷款439笔16,976.70万元。2023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63,693.16万元,异地贷款余额49,842.57万元。

(四)资金存储:2023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33.14亿元。其中,活期2.84亿元,1年以上定期30.30亿元。 

(五)资金运用率:2023年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项目贷款余额和购买国债余额的总和占缴存余额的80.17%,比上年末减少4.55个百分点。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23年,业务收入48,070.02万元,同比增长7.79%。其中,存款利息9,555.63万元,委托贷款利息38,509.01万元,其他5.38万元。

(二)业务支出:2023年,业务支出22,450.42万元,同比增长8.88%。其中,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22,269.46万元,其他180.96万元。

(三)增值收益:2023年,增值收益25,619.60万元,同比增长6.86%。增值收益率1.73%,比上年减少0.05个百分点。

(四)增值收益分配:2023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272.89万元,提取管理费用1,357.55万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23,989.16万元。

2023年,上缴财政管理费用1,357.55万元。上缴财政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20,030.06万元。

2023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24,521.09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46,292.40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2023年,管理费用支出2691.47万元,同比下降11.97%。其中,人员经费1420.52万元,公用经费213.29万元,专项经费1,057.66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个人住房贷款:2023年末,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255.74万元,逾期率0.209‰。

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按贷款余额的2%提取。2023年,提取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272.89万元,当年未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呆坏账。2023年末,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24,521.09万元,占个人住房贷款余额的2%,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与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的比率为1.04%。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

缴存职工中,按单位性质分类: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69.57%,国有企业占13.76%,城镇集体企业占0.43%,外商投资企业占0.58%,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7.67%,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2.52%,灵活就业人员占3.77%,其他占1.7%;按收入水平分类:中、低收入占99.43%,高收入占0.57%。

新开户职工中,按单位性质分类: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51.92%,国有企业占8.93%,城镇集体企业占1.08%,外商投资企业占1.31%,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18.95%,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6.29%,灵活就业人员占7.89%,其他占3.63%;按收入水平分类:中、低收入占99.92%,高收入占0.08%。

(二)提取业务

提取金额中,按提取原因分类: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占19.81%,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提取占41.49%,租赁住房占0.55%;支持老旧小区改造提取占0.003%,离休和退休提取占33.79%,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2.34%,其他提取占2.02%;提取金额按职工收入水平分类:中、低收入占98.83%,高收入占1.17%。

(三)贷款业务

个人住房贷款:2023年,支持职工购建房49.03万平方米,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为18.72%,比上年末增加0.1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19,143.43万元。

职工贷款笔数中,购房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占    5.36%,90-144(含)平方米占79.89%,144平方米以上占 14.75%。购买新房占78.25%,购买二手房占21.75%。

职工贷款笔数中,单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47.54%,双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52.38%,三人及以上缴存职工共同申请贷款占0.08%。

贷款职工中,30岁(含)以下占41.73%,30岁-40岁(含)占37.58%,40岁-50岁(含)占17.67%,50岁以上占3.02%;首次申请贷款占88.17%,二次及以上申请贷款占11.83%;中、低收入占99.74%,高收入占0.26%。

(四)住房贡献率

2023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83.38%,比上年下降12.6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服务“发展六仗”作用明显

1.适时优化调整业务政策助力打好经济增长主动仗。

中心围绕“五新四城”战略和“鹤中一体化”发力,围绕城市人口集聚增长20余万人的目标动态、精准施策,最大程度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作用。2023年4月,中心与住建等9个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促进市中心城区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的补充意见(试行)》(怀建发〔2023〕27号),同时出台了《怀化市住房公积金助力打好经济增长主动仗十条措施》及配套操作细则,实施了一系列新政策:阶段性调整最高额度、支持生育二孩三孩贷款政策、放宽贷款套次限制、优化工程放款条件、支持异地缴存本地贷款、支持改善性住房贷款需求、放宽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的房产证年限规定(由2年内调整至5年内)等多项惠民政策;10月份,中心迅速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要求,实施了系列惠民新政:将住房公积金贷款金额上限由50万元提高至60万元、明确人才引进新入职人员和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住房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上浮政策、明确生育二孩三孩家庭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取消提取业务套次计入贷款住房套数认定的规定、放宽贷款月还款额与月收入比上限额度、明确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统一为20%的政策、支持异地缴存人在本市贷款、放宽对偿还能力较好但信用存在微瑕的缴存人申请贷款条件、明确了支持商转公贷款、组合贷款政策;按央行通知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15个百分点;借款人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后,符合再次申办贷款条件的,可立即申办,无须等到结清满6个月后申办,全力促进全市房地产市场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2.积极探索拓宽增值收益使用渠道,助力城市更新和人才引进工作。2023年,中心积极落实省市有关探索利用增值收益购买存量房作为公租房和保障性租赁住房的部署,与市城发集团先后到长沙、张家界等地开展实地调研,推进利用增值收益购建公租房工作,助力房地产领域稳投资。到2023年12月底,全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发放和住房消费类支取达34.66亿元,直接带动房产销售面积165.50万平方米,拉动住房消费74.5亿元。2023年上缴资金营运纯利润2.003亿元,有力支持了全市财源建设。

(二)当年机构及职能调整情况、受委托办理缴存贷款业务金融机构变更情况

 与上年一致,未发生任何变更。

(三)当年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及执行情况

1.缴存基数限额调整情况及确定方法。

(1)缴存基数限额。经怀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2023年度怀化市单位在岗职工住房公积金最高月缴存额为5256元,即个人缴存2628元,单位配套2628元;最低月缴存额为156元,即个人缴存78元,单位配套78元。

(2)缴存基数确定方法。

与上年一致,未发生任何变更。

2.缴存比例调整情况。2023年度怀化市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执行5%-12%的标准;全市共有11个县市区缴存比例为12%,溆浦县为7%,芷江县为6%。

3.当年提取政策调整情况。

与上年一致。

4.当年个人住房贷款最高贷款额度、贷款条件等贷款政策调整情况。

2023年怀化市最高贷款额度由50万元提高至60万元;人才引进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可贷款额在上限60万元基础上再上浮5-10万元;符合国家政策已生育二孩三孩的缴存人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可贷款额度分别再上浮10万元、20万元。

中心与住建等9个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促进市中心城区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的补充意见(试行)》(怀建发〔2023〕27号),同时出台了《怀化市住房公积金助力打好经济增长主动仗十条措施》及配套操作细则,实施了一系列新政策:阶段性调整最高额度、支持生育二孩三孩贷款政策、放宽贷款套次限制、优化工程放款条件、支持异地缴存本地贷款、支持改善性住房贷款需求、放宽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的房产证年限规定(由2年内调整至5年内)等多项惠民政策;10月份,中心迅速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要求,实施了系列惠民新政:将住房公积金贷款金额上限由50万元提高至60万元、明确人才引进新入职人员和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住房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上浮政策、明确生育二孩三孩家庭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取消提取业务套次计入贷款住房套数认定的规定、放宽贷款月还款额与月收入比上限额度、明确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统一为20%的政策、支持异地缴存人在本市贷款、放宽对偿还能力较好但信用存在微瑕的缴存人申请贷款条件、明确了支持商转公贷款、组合贷款政策;按央行通知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15个百分点;借款人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后,符合再次申办贷款条件的,可立即申办,无须等到结清满6个月后申办,全力促进全市房地产市场经济健康平稳发展。2023年度50万元以上贷款发放546笔,31,538.6万元,分别占贷款发放总笔数、金额的14.36%、20.96%,其中50万元-60万元发放294笔,发放金额16,070.7万元;60万元(含)-70万元发放233笔,发放金额14,107.9万元;70万元(含)-80万元发放16笔,发放金额1,120万元;80万元以上发放3笔,发放金额240万元。2023年全年共办理住房公积金“商转公”“组合贷款”65笔2,124.6万元。

5.当年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调整及执行情况。

自2023年1月1日起,按央行通知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15个百分点。

(四)当年服务改进情况

各项业务更加“好办易办”。为深入贯彻落实“五新四城”战略、“鹤中一体化”部署,中心聚焦“便民、惠民、利民”,深入推进“放管服”,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围绕“减资料、优流程、强服务、解难题”,全力推进为民办实事办好事。一是迅速跟进市委市政府战略步伐,及时研究制定了《怀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建立鹤中公积金业务服务一体化实施方案》。通过建立“鹤城区、经开区、中方县、高新区”四地业务受理通办、信息共享、工作协调、党建整合和一体考核等机制,四地辖区的单位及个人可在任一部门申办公积金业务,同时在鹤城区管理部、中方县管理部、市直管理一部、二部设立“鹤中一体化”专窗,同一事项在“鹤中一体化”区域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区域内公积金缴存单位及职工按照“就近办理、集成服务、高效便民”原则,可在四部门办事大厅就近办理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等业务,并进一步压缩办事时限,减少办事环节。二是持续深化“放管服”工作,为优化营商环境添彩。①在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等业务办理要件上做“减法”,继续压减资料,优化提取、贷款流程再造,继续深化业务容缺办理,压缩贷款发放时限。②在网上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做“加法”,不断完善网厅功能和新增服务事项,推进接入“湘易办”超级移动终端工作,实现住房公积金全程网办、刷脸秒办、一证通办,努力提高网上办结率。坚持网上办理和窗口服务并重,整合“湘易办”、中心网站、网上业务大厅、自助终端、公积金手机APP、12329热线、短信、怀化公积金微信公众号等8大线上服务渠道,打造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推动线上服务从“可办”到“好办”转变。2023年,网上业务办结率由4%提高到63.49%。③启动委托各商业银行进行住房公积金归集、贷款业务办理,加强与商业银行在住房公积金归集、贷款、风险防控、信息互通共享等方面业务合作,为办事群众提供更多高效便捷服务。2023年,中心在办事流程上继续减资料11项,减环节4个,优减要件6件,部分窗口贷款业务效率实现了3个工作日办结的飞跃性提升。三是持续狠抓《“惠民公积金、服务暖人心”怀化市住房公积金系统服务提升三年行动实施计划(2022—2024年)》贯彻落实,积极参加“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领导接听日”活动,对群众反映问题当日办结,全面完成了市直管理一部、二部和鹤城、中方、麻阳、洪江市等6个管理部全员、全业务入驻当地政务中心工作,同时聚焦群众办事过程中的“堵点”“痛点”和“难点”问题,大力开展2023年度政务公开主题日活动、“湘办走流程”“为民热线进社区、服务群众零距离”、文明创建、助企纾困等活动,切实为群众排忧解难;利用“好差评”、办件回访等载体和建立办不成事处理机制倒逼、促进服务提质增效,确保改革服务由“推得动”变“办得好”,以中心“多做事”换来群众“少跑腿”,加快推动“惠民公积金、服务暖人心”三年行动方案的落地见效。业务好差评率达99.61%,12329服务热线实行当日办结业务次日电话回访,每日办结业务回访率达100%,群众回访满意率99%以上。

(五)当年信息化建设情况

1.从“网上可办”到“网上好办、易办”。

进一步加快数字化转型步伐,开足马力加快推进“数智公积金”建设,努力实现“线上平台+线下窗口”双联动,进一步加快政务一件事一次办对接、“湘易办”超级移动终端旗舰店上架等工作进度,实现了住房公积金“柜台前移”。同时,对手机公积金APP和怀化住房公积金微信公众号功能进行了优化,增加了适老化的关怀模式,完善了信息推送类别,根据精准“画像”,主动、个性精准推送与缴存职工需求相匹配的现行住房公积金业务政策,为缴存单位和职工提供更加便捷、高效、优质的服务。截至2023年12月底,网办提取业务达13项,并实现“7×24”小时全天候业务受理。

2.打破数据壁垒,推动服务跨地域、跨部门协同。

一是通过征信“总对总”方式实现了在中心业务系统均可查询征信信息的功能;二是利用不动产区块链技术,将不动产抵押窗口延伸到中心柜台,实现贷款与抵押业务在中心“一窗办理”“一网通办”。三是积极与不动产登记中心、民政部门数据互联,通过省住房公积金共享平台实现了期房、现房的查询、婚姻状态查询等功能,用高水平的“一网通办”支撑高质量的“一件事一次办”。    

3.提高安全意识,筑牢安全防线。

严格执行国家和行业安全标准,不断完善数据安全管理制度和流程。不仅加强了网络和系统的安全防护,还定期进行数据备份和恢复演练,确保数据安全可靠。2023年8月,中心参加了省网信办举办的攻防演练战,作为防守方无被攻破记录;9月接受省网信办对中心的网络安全检查,并进行了相关整改;10月完成了三级等保测评工作,向公安网安部门备案,并启动了国产化前端适配工作。   

(六)当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职工所获荣誉情况

2023年,中心继续保持了“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2名同志获得部省级荣誉的工作人员申请记功,3名同志获评市级优秀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

(七)当年对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相关法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情况

全市当年通过法院协调催收逾期贷款17起,执行4起,应诉案件6起,并积极主动协助法院办理符合提取条件扣划及查询案件。

(八)当年对住房公积金管理人员违规行为的纠正和处理情况等

中心对下辖15个管理部和相关业务部门开展了2次日常业务全面稽核,开展现场稽核5次、专项稽核2次,通过稽核发现问题51个,下达稽核整改建议21条,对发现的问题严格按照《怀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过错责任追求暂行办法》进行纠错问责,切实做到了防微杜渐。

(九)其他需要披露的情况

无。


专题:怀化市公积金缴存 怀化市公积金提取 怀化市公积金贷款

热门文章

本站访客:59810
17750209359
17750209359
已为您复制好微信号,点击进入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