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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

更新时间:2024-04-29 22:02:06点击: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娄底市住房公积金2023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30名委员,2023年召开1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事项主要包括:

1.审议通过了调整和充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部分委员的建议方案;

2.充分肯定了2022年、2023年1-9月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成绩,并明确2023年主要目标任务;

3.同意修订《娄底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娄底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操作规程》;

4.同意开展住房公积金集中审批改革;

5.同意批准工商银行等12家银行为住房公积金业务受委托银行;

6.同意对机构改革前遗留挂账47.37万元的处理意见,按程序报省财政厅审批;

7.同意对晏琼案件造成坏账涉及的182,496.60元进行资产清查,由财政部门依规定依程序处理,并保留对晏琼的追偿权;

8.原则同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及办公用房租用相关事项的请示;

9.原则同意从增值收益中列支869万元用于网络与数据安全建设,具体项目的建设要请市财政局和市委网信办进行必要性、合理性和技术审查,根据审查结果,充分利用可继续使用的资产,对确需配置的项目按政府采购流程实施;

10.同意2022年增值收益分配方案和2023年住房公积金运营计划。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娄底市政府直属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设8个部(室),7个管理部。从业人员127人,其中,在编67人,非在编60人。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2023年,新开户单位177家,净减单位94家;新开户职工1.41万人,净减职工0.35万人;实缴单位2798家,实缴职工19.89万人,缴存额37.10亿元,分别同比增长-2.27%、-1.8%、5.12%。截至2023年末,累计缴存总额316.51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3.28%;缴存余额142.78亿元,同比增长9.28%。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10家。

(二)提取:2023年,5.92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24.97亿元,同比增长30.52%;提取额占当年缴存额67.32%,比上年增加13.11个百分点。截至2023年末,累计提取总额173.73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6.79%。

(三)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90万元。2023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29万笔 11.51亿元,同比分别增长3.55%、9.02%。

2023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11.19亿元。

2023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9.87万笔192.27亿元,贷款余额91.63亿元,分别比上年末增加3.01%、6.36%、 0.34%。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64.17%,比上年末减少5.72个百分点。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7家。

2.异地贷款:2023年,发放异地贷款335笔13815万元。截至2023年末,累计发放异地贷款总额139981万元,异地贷款余额82029.96万元。

     (四)购买国债:2023年,未购买国债。2023年末,国债余额为0。

     (五)资金存储:2023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53.72亿元。其中,活期0.01亿元,1年(含)以下定期2.25亿元,1年以上定期49.45亿元,其他(协定、通知存款等)2.01亿元。

(六)资金运用率:2023年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项目贷款余额和购买国债余额的总和占缴存余额的64.17%,比上年末减少5.72个百分点。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23年,业务收入44149.55万元,同比增长5.72%。存款利息15280.31万元,委托贷款利息28841.92万元,其他收入27.32万元。

(二)业务支出:2023年,业务支出20988.22万元,同比增长10.57%。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20861.45万元,委贷手续费121.97万元,其他支出4.80万元。

(三)增值收益:2023年,增值收益23161.33万元,同比增长1.69%。增值收益率1.69%,比上年减少0.17个百分点。

     (四)增值收益分配:2023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94万元;提取管理费用3918.55万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9148.78万元。

2023年,上交财政管理费用3918.55万元。上缴财政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9148.78万元。

2023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27487.59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15908.06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2023年,管理费用支出3803.24万元,同比下降10.31%。其中,人员经费2670.03万元,公用经费345.72万元,专项经费787.49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个人住房贷款:2023年末,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210.90万元,逾期率0.23‰。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27487.59万元。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

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56.37%,国有企业占18.08%,城镇集体企业占1.91%,外商投资企业占1.16%,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14.21%,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4.12%,灵活就业人员1.31%,其他占2.84%;中、低收入占98.63%,高收入占1.37%。

新开户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28.09%,国有企业占8.86%,城镇集体企业占1.54%,外商投资企业占1.56%,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29.91%,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4.79%,灵活就业人员占2.59%,其他占22.66%;中、低收入占97.1%,高收入占2.9%。

(二)提取业务

提取金额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19.28%,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35.19%,租赁住房占0.76%,支持老旧小区改造占1.04%,离休和退休提取占37.39%,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3.01%,其他占3.33%。提取职工中,中、低收入占96.77%,高收入占3.23%。

      (三)贷款业务

        个人住房贷款:2023年,支持职工购建房 39.84万平方米(含公转商贴息贷款),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含公转商贴息贷款)为23.06%,比上年末减少7.54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9992.01万元。

职工贷款笔数中,购房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占 3.64%,90-144(含)平方米占67.16%,144平方米以上占29.20%。购买新房占71.84 %(其中购买保障性住房占0%),购买二手房占26.91%,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1.25%(其中支持老旧小区改造占0%)。

职工贷款笔数中,单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32.63%,双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67.37%,三人及以上缴存职工共同申请贷款占0%。

贷款职工中,30岁(含)以下占28.67%,30岁-40岁(含)占43.55%,40岁-50岁(含)占22.85%,50岁以上占4.93%;购买首套住房申请贷款占85.58%,购买二套及以上申请贷款占14.42%;中、低收入占96.95%,高收入占3.05%。

(四)住房贡献率

2023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68.89%,比上年增加2.78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当年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及执行情况

严格执行“限高保低”政策,积极维护缴存公平性原则。2023年度娄底市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不得高于市统计局公布的2022年娄底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即20275元),不得低于2022年度娄底市最低工资标准1550元。

2023年度我市职工住房公积金月最高缴存额为4866元,即单位和个人月缴存额均不得超过2433元,最低合计不得低于156元。

2023年12月15日出台了娄底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娄底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的通知,购房提取的时限由原来的12个月延长到24个月,放宽了建房和异地购房提取条件,同时简化了租房提取手续,只要无房即可提取,且提高了可提取额度,租赁住房的无房家庭(包括单身)提取额不超过1200元/月,依法生育三孩的无房家庭提取额不超过1500元/月,2023年租房提取2549笔,提取金额1899.4万元,全年为6.52万人次提取24.97亿元,占当年归集额的67.32%。

(二)当年服务改进情况

出台贷款、提取“新政”,进一步优化业务操作流程,并根据中心政策同步调整业务系统功能,保障中心业务不间断、群众办事不断档;优化调整网点设置,推进服务窗口进驻娄底市政务服务中心及其分中心;提高公积金业务多渠道咨询服务效率与服务质量,在娄底中心官方微信公众号推出了智能客服-小金,对公积金提取、贷款、缴存等问题进行24小时在线答疑解惑,满足缴存职工多样性咨询需求;优化微信公众号业务办理渠道,畅通网上业务办理,解决微信公众号办理业务卡顿问题,系统更简洁,使用更流畅。

(三)当年信息化建设情况

持续做好“湘易办”建设对接、推广应用工作,在实现业务查询功能的基础上,开通公积金各项业务办理功能,现有微信公众号业务平台上的所有功能在“湘易办”上均能实现;持续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积极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数据互联,租房提取公积金等业务不再需要打印纸质房产情况证明;按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第三级要求,对信息系统进行安全整改;改革信息发送方式,增加用微信公众号推送公积金信息,信息推送更加高效便捷。

(四)当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职工所获荣誉情况

管理中心获得荣誉如下:2023年度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先进单位、2023年度娄底市网络安全工作先进单位、2023年度全市网民留言办理工作成绩突出单位、2022年度全市绩效考核市直单位“良好”等次、2022年度全市平安建设考核先进单位新授平安单位、2022年度全市优化营商环境考核“优良”等次。干部职工获得荣誉如下:党组书记、主任鄢向宇获2022年度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好”等次;党组成员、副主任曾星亮获2022年度市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治建设年度综合考核市管干部“优秀”等次、2022年度市派重点工作督查优秀个人;党组成员、副主任廖颖获2022年度巡察工作能手;谭玲获2023年度优秀政协委员;周东昱获2023年度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先进个人。                

(五)当年对住房公积金管理人员违规行为的纠正和处理情况

中心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14人次,运用“第二种形态”处理2人次。

娄底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年3月28日


专题:娄底市公积金缴存 娄底市公积金提取 娄底市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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