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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州市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更新时间:2024-04-26 16:06:53点击: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是三年新冠疫情防控转段后经济恢复发展的一年。抚州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聚焦“走在前、勇争先、善作为”目标要求,大力唱响“一大品牌”、实施“六大战略”、推进“三大建设”,全年经济运行稳进向好,民生福祉持续增进,创新动能持续增强,高质量发展迈出坚实步伐,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抚州篇章。

一、综合

 经省统计局统一核算,全年全市地区生产总值(GDP)2034.91亿元,比上年增长6.3%。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243.05亿元,增长4.2%;第二产业增加值795.51亿元,增长10.2%;第三产业增加值996.35亿元,增长3.8%。三次产业比由上年的12.6:38.7:48.7调整为11.9:39.1:49.0。三次产业对GDP增长的贡献率分别为8.8%、61.1%、30.1%。全年人均地区生产总值56854元,增长6.5%。

 

 

年末全市常住人口356.26万人,比上年末减少1.64万人,其中城镇常住人口212.75万人。全年出生人口2.41万人,出生率为6.74‰;死亡人口2.72万人,死亡率为7.61‰;自然增长率为-0.87‰。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扎实推进。年末全市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59.72%,比上年末提高1.14个百分点。

 

 

全年全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CPI)比上年上涨0.2%。八大类消费品价格与上年相比呈现“五升一平二降”的趋势。其中衣着类上涨2.5%,涨幅居首;教育文化和娱乐类上涨2.1%,居次;其他用品和服务类上涨1.5%;食品烟酒类上涨0.8%;医疗保健类上涨0.3%;居住类保持不变;生活用品及服务类下降0.8%;交通和通信类下降3.3%。

 

 

 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41.64亿元,比上年增长3.8%,其中,税收收入89.44亿元,增长2.6%。税收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63.1%,比上年降低0.8个百分点。分税种看,增值税41.33亿元,增长6.2%;企业所得税8.70亿元,增长19.1%;个人所得税1.90亿元,下降3.9%;城市维护建设税7.32亿元,下降11.1%。

 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38.86亿元,比上年增长0.8%。其中:科学技术支出24.90亿元,增长18.1%;教育支出98.02亿元,增长6.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0.76亿元,增长4.2%;卫生健康支出62.28亿元,增长4.5%;交通运输支出17.76亿元,增长6.3%;农林水支出80.35亿元,增长10.8%;住房保障支出14.73亿元,增长30.9%。

 二、农业

 全年农业总产值423.8亿元,按可比价计算,比上年增长4.4%。粮食种植面积629.8万亩,实现粮食总产量264.2万吨,增长2.2%。蔬菜播种面积117万亩,增长2.8%;蔬菜及食用菌总产量176.1万吨,增长4.3%。棉花种植面积0.15万亩,下降25.6%;棉花总产量0.01万吨,下降23.6%。油料作物种植面积65.4万亩,增长37.4%;油料作物总产量8.7万吨,增长17%。农业机械总动力328.02万千瓦,增长3.6%。

全年肉类总产量39.9万吨。其中,猪肉产量24.6万吨,牛肉产量1.17万吨,羊肉产量0.1万吨,禽肉产量14.02万吨。生猪23年底存栏167.19万头,能繁母猪17.03万头,全年出栏302.97万头。

 

 

 全市以“文化抚州、梦想之舟”品牌为基础,进一步唱响“赣抚农品”区域公用品牌。南丰蜜桔、崇仁麻鸡荣登中国品牌价值评价榜中国地理标志产品百强,崇仁麻鸡、广昌白莲入选农业农村部农业品牌精品培育名单。

 三、工业和建筑业

 全年全部工业增加值571.44亿元,比上年增长12.3%,占GDP的比重为28.1%。其中,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4.6%,分轻重工业看,轻工业增长7.4%,重工业增长17.4%。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2407.2亿元,增长11.1%。其中,股份制企业完成总产值2316.95亿元,增长12.6%;国有企业完成总产值6.04亿元,下降6.2%。

 全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营业收入2510.85亿元,比上年增长16%;实现利润总额157.94亿元,增长29.2%;每百元营业收入中的成本为87.4元,比上年增加0.04元。

 

 全市工业园区开发面积79.08平方公里,工业园区完成营业收入2424.96亿元,比上年增长17.2%,投产工业企业1449家。全市2+4产业工业总产值为:有色金属724.86亿元、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326.86亿元、新能源新材料289.03亿元、数字经济(含现代信息)161.37亿元、绿色农林产品深加工120.18亿元、生物医药69.75亿元。

 年末全市在库建筑业企业518家,其中,一级资质以上建筑企业66家。全年全市建筑业企业实现增加值224.17亿元,比上年增长4.7%。全市具有资质等级的总承包和专业承包建筑业企业完成总产值733.3亿元,增长8.1%;建筑业劳动生产率529172元/人(按建筑业总产值计算),增长23.2%。

 四、服务业

 全年服务业实现增加值996.35亿元,比上年增长3.8%。其中,批发和零售业增加值168.39亿元,增长7.6%;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增加值111.95亿元,增长9.0%;住宿和餐饮业增加值36.07亿元,增长11.6%;金融业增加值133.80亿元,增长10.8%;房地产业增加值139.63亿元,下降6.1%;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增加值41.19亿元,增长9.3%。

 

 

 全年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营业收入313.14亿元,比上年增长5.9%。分行业看,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营业收入增长37.1%,其中,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下降17.3%,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增长166.2%;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下降60.5%;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增长4.5%;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下降0.5%;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增长10.6%。

 五、固定资产投资

 全年固定资产投资比上年下降6.4%。分产业看,第一产业投资下降42.3%,占全部投资的2.4%;第二产业投资下降21.7%,占全部投资的43.9%;第三产业投资增长14.9%,占全部投资的53.8%。

 

 

 全年工业投资比上年下降22.9%。其中: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投资下降60.2%;汽车制造业投资下降5.2%;非金属矿物制品业投资下降25.5%;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投资下降1.1%。全市全年非国有经济投资下降17.3%,占固定资产投资的64.1%。其中,民间投资下降25.0%。

 全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比上年增长15.9%,占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比重为20.7%。全年房地产开发投资下降6.8%。房屋施工面积1669.77万平方米,下降6.5%;房屋竣工面积254.53万平方米,增长249.4%;商品房销售面积254.40万平方米,下降26.5%。

 六、国内贸易

 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712.05亿元,比上年增长6.9%。分城乡看:城镇消费品市场实现零售额593.68亿元,增长6.6%;乡村消费品市场实现零售额118.37亿元,增长8.5%。

 

 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零售额中,粮油、食品类比上年增长9.8%;饮料类比上年增长12.9%;烟酒类比上年增长10.9%;石油及制品类比上年增长18.9%;汽车类比上年下降1.3%。

 

 

 七、开放型经济

 全年进出口总值233.22亿元,比上年下降13.7%。其中,出口218.57亿元,下降13.7%;进口14.66亿元,下降13.0%。外商直接投资实际利用外资5802万美元,下降3.5%。新设立外商直接投资企业数28家。全年新引进2000万元以上项目302个,其中亿元以上项目132个;项目实际进资764.26亿元,增长4.8%,其中亿元以上项目实际进资660.73亿元,增长7.6%。

 八、交通、邮电和旅游

 年末公路通车里程19328公里,其中,高速公路通车里程762公里。民用汽车保有量50.24万辆,比上年增长4.7%,其中私人汽车45.51万辆,增长5.7%。民用轿车保有量43.91万辆,增长6.7%,其中私人轿车42.25万辆,增长6.7%;南丰至南昌高速公路列入交通运输部“十四五”规划中期调整项目;资溪县成功创建“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抚河列入“两横一纵十支”高等级航道网,纳入《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江西省内河航道与港口布局规划(2021-2050年)》。

 全年邮政行业业务收入(不包括邮政储蓄银行直接营业收入)累计完成14.55亿元,比上年增长17.2%。其中,快递业务收入累计完成9.1亿元,增长21.7%;快递业务量(不包含邮政公司包裹业务)累计完成12917.41万件,增长33.1%。其中,同城业务量累计完成602.88万件,下降26.4%;异地业务量累计完成12313.27万件,增长38.6%;国际及港澳台业务量累计完成1.25万件,增长42.2%。电信业务收入(含移动、联通、电信三家)33.6亿元,增长23.7%。

 全年接待旅游人次7621.97万人次,比上年增长44.8%;实现旅游综合收入632.85亿元,增长48.1%。抚州市先后获评“民革中央康养产业实践基地”和“中国最佳生态康养旅游城市”,文昌里被评为第三批国家级旅游休闲街区,寻梦牡丹亭演出入选“全国沉浸式文旅新业态示范案例”,资溪南源民宿获评甲级民宿。

 九、金融和保险

 年末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存款余额3595.48亿元,比上年末增长13.4%,比年初增加423.51亿元,同比多增47.47亿元。其中,住户存款2625.17亿元,比年初增加365.96亿元,同比多增22.26亿元;非金融企业存款648.71亿元,比年初增加11.76亿元,同比少增54.70亿元。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贷款余额3382.32亿元,比上年末增长14.2%,比年初增加419.36亿元,同比多增43.99亿元。其中,住户贷款1494.51亿元,比年初增加88.68亿元,同比多增16.79亿元;非金融企业及机关团体贷款1882.11亿元,比年初增加327.48亿元,同比多增26.5亿元。

 全年保险公司保费收入59.91亿元,比上年增长6.8%。其中,财产险保费收入28.67亿元,增长11.4%;寿险保费收入23.79亿元,增长3.3%;意外伤害险保费收入0.35亿元,下降12.2%;健康险保费收入7.10亿元,增长2.2%。

 十、教育和科学技术

 年末共有高等学校4所(不含驻抚省属高校),在校学生3.21万人,专任教师数1742人;中等职业学校23所,在校学生3.33万人,专任教师数1555人;普通高中42所,在校学生10.23万人,专任教师数7449人;普通初中206所,在校学生17.27万人,专任教师数1.31万人;小学551所、教学点510个,在校学生29.53万人,专任教师数1.88万人;幼儿园769所,在园幼儿9.46万人,专任教师数8790人;特殊教育学校11所,特殊教育学生(含随班就读生)2481人,专任教师数127人。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99.56%,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94.6%。全市体育馆数5所。

 

 全年入库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1111家,比上年增长31.0%;高新技术企业426家,增长0.24%;技术合同成交额1055180万元,增长71.0%;获批2023年科技领军及入库企业以及独角兽(潜在、种子)、瞪羚(潜在)企业22家,其中瞪羚企业13家。

 全年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为2192件;专利授权总量3150件,其中发明专利授权量369件;每万人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6.08件。年末全市共有产品质量检测机构37家,其中国家级检测中心1家,法定计量技术机构11家。新增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4家,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8家,累计拥有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59家。“童服客栈服饰(杭州)淘宝店侵犯斐乐注册商标专用权案”商标侵权案作为全省唯一入选全国商标行政保护十大典型案例。

 十一、文化和卫生健康

 年末共有艺术表演团体138个,文化馆(含分馆)158个,公共图书馆(含分馆)166个,电视台数11座。年末广播节目综合人口覆盖率100%,电视节目综合人口覆盖率100%。

 年末共有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含村卫生室)2822个。其中,医院115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2626个,专业公共卫生机构64个,其他机构17个。卫生技术人员26878人。其中,执业(助理)医师9944人,注册护士12366人。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23446张,其中,医院床位数17497张。

 十二、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全年城镇新增就业人口3.77万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1.16万人;新增转移农村劳动力5.88万人。

 全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1895元,比上年增长5.8%,高于全省增长0.2个百分点。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3117元,增长4.2%;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1938元,增长7.3%。城乡居民收入比1.97:1,比上年缩小0.05。

 全年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9981元,比上年增长7.8%。其中,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4307元,增长6.8%;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6143元,增长8.5%。

 

 

年末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102.37万人,比上年增长4.5%。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71.54万人,增长0.8%。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数37.94万人,下降0.1%。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数332.65万人,下降4.2%。参加失业保险人数25.29万人,增长11.7%。参加工伤保险人数39.64万人,增长0.5%。参加生育保险人数23.21万人,增长1.1%。

 全年累计发放城乡低保金8.38亿元,其中:向城镇低保户发放低保金1.4亿元,向农村低保户发放低保金6.98亿元。城镇最低生活保障人数2.02万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13.38万人。年末全市共有提供住宿的社会工作机构126个,床位数1.51万张;社区服务机构和设施总数2159个。全年销售社会福利彩票2.95亿元,筹集福利彩票公益金2467.37万元。

 全市改造完成老旧小区84个;进行棚户区改造7945套,建设棚改安置房小区5个,安置房源3024套;建设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13543套。深入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实施城市功能与品质再提升项目538个。新增历史文化街区1片,总数量达21片,为全省最多。

 十三、环境、资源和应急管理

 全年市中心城区PM2.5平均浓度为27微克/立方米,比上年增长12.5个百分点。优良天数比例为97.8%,比上年增长3.8个百分点。全市地表水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为100%,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

 全年完成造林面积17.9万亩,森林抚育7.7万亩,退化林修复18.6万亩。年末全市共有自然保护区23处,其中,国家级1处、省级6处、市县级16处。自然保护区面积9.6万公顷。

 全年平均降水量1904.9毫米,较常年偏多2.2%。平均气温19.0℃,较常年偏高3.3%。平均日照时数1717.8小时,较常年偏多10.6%。

 2023年规模以上工业综合能源消费量310.96万吨标准煤,比上年下降0.3%;万元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13.1%。

 全年安全生产事故26起:其中,道路运输业事故23起,工矿商贸事故3起;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24人:其中,道路运输业事故死亡21人,工矿商贸事故死亡3人。

 注释:

 [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统计数。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2]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不变价格计算。

 [3]规模以上工业统计范围为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企业。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统计范围为计划总投资500万元及以上项目和房地产开发投资。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统计范围为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业、餐饮业企业。

 [4]规模以上服务业统计范围包括:年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卫生行业法人单位;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地产业(不含房地产开发经营),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教育行业法人单位;以及年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社会工作行业法人单位。

 [5]万元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能耗按2020年价格计算。


专题:抚州市统计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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