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2-26 19:30:58
福州变更商标申请人/注册人名义/地址/ 变更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管理规则/集体成员名单申请办事指南:不收取费用。
1.申请人在办理变更商标申请人注册人名义地址事项前,请致电窗口工作人员咨询所需办理事项材料,按要求准备好申请材料,到市行政服务中心商标窗口提交材料并进行网上申请。
2.窗口工作人员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的要求,对申请人提交的纸质材料进行初步审查。
3.商标窗口工作人员登录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网上服务系统,帮助申请人完成网上申请,每件申请需提交网上申请确认书。
4.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对网上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审查通过的向窗口和申请人预留的电子邮箱发送电子《变更证明》;变更申请被视为放弃或不予核准的,商标局发出《视为放弃通知书》或《不予核准通知书》;共有商标的变更申请核准后,变更证明仅发给代表人,并向申请人预留的手机号码发送提醒短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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