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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数据

更新时间:2024-05-01 12:27:53

玉林市住房公积金2023年年度报告: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玉林市住房公积金2023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25名委员,2023年召开1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事项主要包括: 《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审议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的请示》《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审议2023年管理费用预算的请示》《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编制玉林市住房公积金2023年年度预算的请示》《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编制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的请示》《玉林市2022年住房公积金制度执行情况报告》《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2年度财务报告》。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玉林市政府直属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参公事业单位,设8个科室,7个管理部,无分中心。从业人员105人,其中,在编40人,非在编65人。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2023年,新开户单位196家,净增单位108家;新开户职工2.55万人,净增职工1.25万人;实缴单位4190家,实缴职工25.74万人,缴存额45.96亿元,分别同比增长2.65%、5.06%、12.21%。2023年末,缴存总额370.55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4.16%;缴存余额139.15亿元,同比增长10.04%。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9家。

(二)提取:2023年,11.22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33.26亿元,同比增长16.70%;提取额占当年缴存额的72.35%,比上年增加2.77个百分点。2023年末,提取总额231.40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6.79%。

(三)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60万元。

2023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26万笔9.09亿元,同比分别下降43.48%、45.47%。

2023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10.84亿元。

2023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6.24万笔177.64亿元,贷款余额111.37亿元,分别比上年末增加4.35%、5.39%、-1.55%。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80.03%,比上年末减少9.43个百分点。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9家。

2.异地贷款:2023年,发放异地贷款0笔0万元。2023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77476.3万元,异地贷款余额49604.19万元。

3.公转商贴息贷款:2023年,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0笔0万元,当年贴息额0万元。2023年末,累计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0笔0万元,累计贴息0万元。

4.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2023年,我管理中心没有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

(四)购买国债:2023年,我管理中心未购买国债。

(五)资金存储:2023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30.75亿元。其中,活期1.85亿元,1年(含)以下定期6.1亿元,1年以上定期6.9亿元,其他(协定、通知存款等)15.9亿元。

(六)资金运用率:2023年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项目贷款余额和购买国债余额的总和占缴存余额的80.03%,比上年末减少9.43个百分点。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23年,业务收入42328.87万元,同比增长4.67%。其中,存款利息6710.88万元,委托贷款利息35616.00万元,国债利息0万元,其他1.99万元。

(二)业务支出:2023年,业务支出21996.87万元,同比增长17.12%。其中,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20212.09万元,归集手续费0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1780.80万元,其他3.98万元。

(三)增值收益:2023年,增值收益20332.00万元,同比下降6.12%。其中,增值收益率1.52%,比上年下降0.26个百分点。

    (四)增值收益分配:2023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909.26万元,提取管理费用3463.33万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5959.41万元。

2023年,上交财政管理费用3463.33万元。上缴财政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6665.28万元。

2023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88052.09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58546.50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2023年,管理费用支出3462.21万元,同比增长73.08%。其中,人员经费699.41万元,公用经费88.29万元,专项经费2674.51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一)个人住房贷款:2023年末,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308.58万元,逾期率0.28‰,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88052.09万元。 2023年,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呆坏账0万元。

(二)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项目贷款:截至2023年末,我管理中心没有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项目贷款。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

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64.71%,国有企业占15.09%,城镇集体企业占0.85%,外商投资企业占1.48%,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13.17%,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0.45%,灵活就业人员占3.06%,其他占1.19%;中、低收入占98.80%,高收入占1.20%。

新开户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49.77%,国有企业占7.83%,城镇集体企业占0.51%,外商投资企业占1.14%,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34.12%,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0.71%,灵活就业人员占5.13%,其他占0.79%;中、低收入占99.85%,高收入占0.15%。

(二)提取业务。 

提取金额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13.4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51.62%,租赁住房占8.25%,支持老旧小区改造占0.17%,离休和退休提取占20.9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3.77%,出境定居占0%,其他占1.82%。提取职工中,中、低收入占98.65%,高收入占1.35%。

    (三)贷款业务。

    1.个人住房贷款:2023年,支持职工购建房32.64万平方米(含公转商贴息贷款),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含公转商贴息贷款)为12.88%,比上年末下降0.27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9767.05万元。

职工贷款笔数中,购房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占3.72%,90-144(含)平方米占86.72%,144平方米以上占9.56%。购买新房占86.61%(其中购买保障性住房占0%),购买二手房占13.31%,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0.08%(其中支持老旧小区改造占0%),其他占0%。

职工贷款笔数中,单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70.93%,双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29.07%,三人及以上缴存职工共同申请贷款占0%。

贷款职工中,30岁(含)以下占47.43%,30岁-40岁(含)占33.25%,40岁-50岁(含)占16.38%,50岁以上占2.94%;购买首套住房申请贷款占78.44%,购买二套及以上申请贷款占21.56%;中、低收入占99.38%,高收入占0.62%。

2.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项目贷款:截至2023年末,我管理中心没有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项目贷款。    

(四)住房贡献率。

2023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72.94%,比上年减少21.36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租购并举满足缴存人基本住房需求,加大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支持力度、支持缴存人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特别是共有产权住房等情况。

1.租购并举满足缴存人基本住房需求,加大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支持力度情况

2023年延续之前政策,在玉林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的缴存人,租房提取额度未婚缴存人为每月1000元;已婚缴存人以家庭为单位为每月1500元。提取频次为每月可提取一次。2023年共为41042人次办理了租房提取,合计金额2.74亿元。提取人次较去年同期相比增加115.57%,提取金额较去年同期相比增加了50.55%。

2.支持缴存人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特别是共有产权住房等情况

2023年发放首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2026笔,金额7.21亿元,占总放款笔数78.44%。

(二)当年机构及职能调整情况、受委托办理缴存贷款业务金融机构变更情况。

1.2023年机构及职能调整情况:无变更。

2.2023年受托办理缴存贷款业务金融机构情况:新增邮储银行玉林市分行。

(三)当年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及执行情况,包括当年缴存基数限额及确定方法、缴存比例等缴存政策调整情况;当年提取政策调整情况;当年个人住房贷款最高贷款额度、贷款条件等贷款政策调整情况;当年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执行标准等;支持老旧小区改造政策落实情况。

1.2023年住房公积金缴存政策的调整情况

2023年6月6日发布《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2023年度玉林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月缴存额上、下限的通知》(玉市金管〔2023〕12号),明确我市2023年7月1日-2024年6月30日缴存基数上限为20091元,缴存基数下限为1580元,月缴存额上限为4822元,月缴存额下限为158元。2023年10月23日印发《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2023年度玉林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月缴存额下限的通知》(玉市金管〔2023〕21号),明确我市从2023年11月1日起缴存基数下限为1840元,单位职工月缴存额下限为184元;灵活就业人员月缴存额下限为442元。

2.2023年提取政策调整情况

从2023年7月14日起,进一步明确我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其中对申请对象、提取所需材料、提取额度和频次进行了调整。申请对象调整范围:由原来“加装电梯住宅所有权人及其配偶”调整为“无住房公积金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本户加装电梯既定提取额度的,不足部分可由配偶、子女、父母申请其住房公积金”;提取材料调整的范围:取消建设单位(委托人)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各县市区管理部)办理备案;取消付款票据;提取额度和频次调整范围:根据楼层差异确定全市统一提取额度标准,自既有住宅在加装电梯项目取得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规划许可意见)之日起三年内,在不超出本户提取限定额度情况下,所有符合条件的提取申请人可一次或多次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3.2023年个人住房贷款最高贷款额度、贷款条件等贷款政策调整情况

(1)2023年个人住房贷款阶段性担保保证金比例调整情况:

新建预售商品房贷款阶段性担保保证金下调为3%。

(2)2023年个人住房贷款最高贷款额度、贷款条件等贷款政策调整情况:

一是由原来“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额度为40万元”调整为“单缴存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额度为50万元,双缴存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额度为60万元”。

二是由原来“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应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以上。”调整为“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单位缴存职工和灵活缴存人),自设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起应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

三是单位缴存职工和灵活缴存人贷款额度具体计算公式统一为:

贷款额度=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缴存比例倍数×风险防控系数。

两个及两个以上缴存人在上述贷款额度计算公式中分别独立计算其额度后再合并加总。

①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是指缴存人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处于正常缴存状态的个人账户中的余额。同时缴存人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前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其已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可合并至个人账户余额关联计算贷款额度:

以租房已提取的金额;

以该套住房首付款已提取的金额。

②缴存比例倍数为10—24倍。

缴存比例倍数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挂钩。单位缴存职工缴存比例倍数是根据单位缴存比例的2倍进行换算,具体确定缴存比例倍数;灵活缴存人缴存比例倍数统一为24倍。

③风险防控系数根据申请贷款时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个贷率(指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占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的比率)确定:

个贷率<85%,风险防控系数为1;

85%≤个贷率<90%,风险防控系数为0.9;

90%≤个贷率<95%,风险防控系数为0.8;

个贷率≥95%,风险防控系数为0.7。

个贷率以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向社会公布的上一年年度报告确定。

4.2023年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执行标准

(1)2023年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执行标准

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年利率是当年缴存、上年结转年利率均为1.5%。

(2)2023年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标准

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利率分别调整为2.6%和3.1%;第二套、第二次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利率分别不低于3.025%和3.575%。

5.支持老旧小区改造政策落实情况

目前支持老旧小区改造加装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从2023年7月14日起,进一步明确我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其中对申请对象、提取所需材料、提取额度和频次进行了调整。2023年共为161人次办理加装电梯提取,合计544.06万元。提取人次较去年同期相比增加3925%,提取金额较去年同期相比增加了2685.77%。

(四)当年服务改进情况,包括推进住房公积金服务“跨省通办”工作情况,服务网点、服务设施、服务手段、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和其他网络载体建设服务情况等。

1.2023年各服务渠道共办理业务总量为1117223笔,信息查询总量为1728062次,业务离柜率达95.6%,其中微信公众号关注量共有221056人,使用微信公众号(小程序)办理业务82665笔,信息查询1190160次,注册手机APP用户共有15780人,使用手机APP办理业务1106笔,信息查询34195次,使用网厅办理业务1033184笔,信息查询33176次。

2.积极推动数据化转型,打造服务新品牌。一是构建“一盘棋”,全力推进数字化转型,确保数据安全高效运行。提升系统的灵活性、可靠性和扩展性,降低系统服务中断风险,形成数据集中、网络集中、安全高效平稳运行的应用格局,2023年8月作为全国公积金行业首个全面彻底实现国产化改造并迁移上云的业务系统,获得了住建部公积金数字化发展现场服务指导组的充分肯定并作为全国的工作样本进行推广,率先全区建成全国公积金标准的电子档案系统,实现全程数字“跑路”新跨越。二是布局“一张网”,打造数字化服务品牌“小金人”服务体系,让便民服务更璀璨。创新打造玉林智慧公积金“小金人”服务体系,实现全程网办和7*24小时线上服务,全区行业实现全业务“不见面审批”,实现了公积金业务的“高效办成一件事”。三是推行“一指办”,享受数字化服务新体验,引领服务新潮流。“一指办”实现了业务高效办理、轻松办理、便捷办理。通过跨省通办、亮码可办、全链通办让群众不受时间和空间限制,实现只要有网络,只要有网络连接,就可一指办住房公积金业务。

(五)当年信息化建设情况,包括信息系统升级改造情况,基础数据标准贯彻落实和结算应用系统接入情况等。

1.玉林智慧公积金“小金人”服务体系云迁移信息技术创新应用及综合管理数据应用平台建设及配套设施项目顺利通过验收。5月31日,项目一期通过验收,成为全区首个公积金系统整体实现信息技术创新应用并迁移上云的系统;12月19日项目二期及配套设施通过验收,推动了中心数据服务及技术实现的深度融合,逐步构建了便捷、高效的数字化服务模式,为中心全面推进住房公积金数字化发展打下基础。

2.完成征信“总对总”信息共享接入工作。7月28日贷款征信数据通过人总行验收,8月22日贷款数据成功上报二代征信系统,实现征信信息共享、查询征信信息、贷款数据上报,提升了中心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水平。

3.完成与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全链通办”系统对接,实现企业开办、员工录用、公民退休、公民身后4个住房公积金事项的“全链通办”。

4.10月31日“贷款不见面审批”上线运行,实现了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从申请、审批、签约到发放全流程“不见面”办理,让群众体验到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极简、极便、极速的高质量服务。

5.完成与广西住房公积金数据共享和监管服务一体化平台对接工作,实现公积金业务数据的汇聚共享,提升服务效能。

6.参加“护网 2023”网络安全攻防演习。通过攻防实战演习,发现了中心一些系统网络安全管理方面的深层次问题,检验了网络安全防护水平。

7.其他工作:完成审计整改工作。完成“小金人”配套设施和政务服务对接项目立项工作。对业务系统开展信息安全三级等保测评工作,11月通过网络安全三级等保测评。

(六)当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职工所获荣誉情况,包括:文明单位(行业、窗口)、青年文明号、工人先锋号、五一劳动奖章(劳动模范)、三八红旗手(巾帼文明岗)、先进集体和个人等。

1.2023年1月,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荣获2022年机关企事业单位档案工作年度检查优秀单位。

2.2023年1月,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荣获玉林市政务服务中心2022年度星级分中心。朱卓梅被评为2022年度分中心四星级标兵,刘延明被评为2022年度分中心三星级标兵。

3.2023年2月,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荣获“广西审计促发展突出贡献集体”称号。

4.2023年2月,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本级业务大厅提取业务岗荣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表扬为“惠民公积金、服务暖人心”全国住房公积金系统服务提升三年行动2022年度表现突出星级服务岗荣誉称号。

5.2023年3月,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荣获2022年度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成绩突出集体。

6.2023年4月,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支部荣获2022年度玉林市直机关优秀党建品牌。

7.2023年4月,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荣获玉林市2022年度绩效考评一等等次。

8.2023年5月,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荣获2022年度广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管理工作考核优秀等次。

9.2023年6月,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荣获玉林市无烟单位。

10.2023年12月,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荣获“2023年玉林市级创建模范机关示范单位”。

(七)当年对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相关法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情况。

 无

(八)当年对住房公积金管理人员违规行为的纠正和处理情况等。

 无

(九)其他需要披露的情况。

 无   

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年3月26日


专题:玉林市公积金缴存 玉林市公积金提取 玉林市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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