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5-01 14:17:20
文山州住房公积金2023年年度报告: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有关规定,经文山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文山州住房公积金2023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文山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17名委员,2023年度召开1次会议,审议的事项主要包括:1.《文山州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及2023年归集使用计划的报告》;2.《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在小宗国有土地上建造自住住房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情况的调研报告》;3.《部分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请示》;4.《委托云南红塔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文山分行承办住房公积金业务的请示》;5.听取财政部门监督情况、人行对住房公积金受托商业金融机构监管情况、审计部门审计情况的通报。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文山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隶属文山州人民政府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内设6个科室,8个管理部。从业人员121人,其中在编67人,非在编54人。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2023年,新开户单位344家,净增单位182家,同比增长5.91%;新开户职工1.45万人(其中灵活就业人员10人),净增职工0.45万人,同比增长218.18%;实缴单位3262家,实缴职工16.42万人(其中灵活就业人员18人),缴存额34.67亿元(其中灵活就业人员缴存0.002亿元),同比增长16.93%。2023年末,缴存总额287.00亿元(其中灵活就业人员缴存0.003亿元),同比增长13.74%;缴存余额97.18亿元,同比增长7.06%。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10家。
图 1
图 2
(二)提取。2023年,7.19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28.26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7.18%、16.11%;提取额占2023年缴存额的81.51%,同比减少0.58个百分点。2023年末,提取总额189.82亿元,同比增长17.49%。
图 3
(三)贷款。
1. 个人住房贷款。2023年,单、双缴存职工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50万元。
2023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47万笔20.25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4.63%、14.47%。
2023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14.24亿元。
2023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9.79万笔248.61亿元,贷款余额87.36亿元,同比分别增长5.04%、8.87%、7.39%。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89.90%,同比增长0.28个百分点。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10家。
图 4
2. 异地贷款。2023年,发放异地贷款97笔4179.00万元。2023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12147.50万元,异地贷款余额10910.35万元。
图 5
(四)资金存储。2023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9.82亿元(其中灵活就业人员0.003亿元)。其中,活期0.02亿元,1年(含)以下定期1.65亿元,1年以上定期3.09亿元,其他(协定、通知存款等)5.06亿元。
(五)资金运用率。2023年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项目贷款余额、购买国债余额)占缴存余额的89.90%,同比增长0.28个百分点。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23年,业务收入33650.34万元,同比增长30.35%。其中,存款利息7319.37万元,委托贷款利息26329.35万元,其他1.62万元。
(二)业务支出。2023年,业务支出14616.13万元,同比增长11.68%。其中,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14355.07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260.91万元,其他0.15万元(贴息补贴支出等)。
(三)增值收益。2023年,增值收益19034.21万元,同比增长49.55%。增值收益率2.01%,同比增长0.47个百分点。
(四)增值收益分配。2023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601.13万元,提取管理费用5710.26万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2722.82万元。
2023年,上交财政管理费用4077.13万元。上缴财政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9095.40万元。
2023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8932.50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79376.15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2023年,管理费用支出2444.20万元,同比下降9.12%。其中,人员经费1774.94万元,公用经费113.28万元,专项经费555.98万元。
图 6
四、资产风险
2023年末,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47.92万元,逾期率0.05‰。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8932.50万元。2023年,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呆坏账0.00万元。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
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66.51%,国有企业占17.08%,城镇集体企业占0.48%,外商投资企业占0.42%,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14.44%,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1.06%,灵活就业人员占0.01%,其他占0.00%;中、低收入占99.69%,高收入占0.31%。
图 7
图 8
新开户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35.43%,国有企业占11.32%,城镇集体企业占0.30%,外商投资企业占0.41%,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48.46%,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4.01%,灵活就业人员占0.07%,其他占0.00%;中、低收入占99.87%,高收入占0.13%。
(二)提取业务
住房消费类提取,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16.54%,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59.85%,租赁住房占1.43%,支持老旧小区改造占0.00%,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占0.00%,其他占0.00%。
图 9
非住房消费类提取,离休和退休提取占16.0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3.61%,出境定居或户口迁移占0.00%,死亡或者宣告死亡占0.52%,其他占2.04%。
图 10
提取职工中,中、低收入占99.64%,高收入占0.36%。
图 11
(三)贷款业务
个人住房贷款。2023年,支持职工购建房89.61万平方米(含公转商贴息贷款),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含公转商贴息贷款)为22.73%,同比增加0.15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40145.7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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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14
职工贷款笔数中,购房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占2.36%,90-144(含)平方米占43.84%,144平方米以上占53.80%。购买新房占66.57%(购买保障性住房占0.00%),购买二手房占33.43%,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0.00%(其中支持老旧小区改造占0.00%),其他占0.00%。
图 15
图 16
职工贷款笔数中,单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25.82%,双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73.47%,三人及以上缴存职工共同申请贷款占0.71%。
图 17
贷款职工中,30岁(含)以下占32.25%,30岁-40岁(含)占41.25%,40岁-50岁(含)占22.45%,50岁以上占4.05%;购买首套住房申请贷款占94.99%,购买二套及以上申请贷款占5.01%;中、低收入占99.83%,高收入占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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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19
图 20
(四)住房贡献率
2023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121.84%,比上年减少3.69个百分点。
图 21
六、2023年其他重要事项
(一)住房公积金重点工作任务指标完成情况
1. 2023年计划新增缴存人数8000人,实际新增缴存人数14491人,完成全年计划数的181.14%;当年计划归集30亿元,实际归集34.67亿元,完成全年计划数的115.57%。
2. 2023年计划提取22亿元,实际提取28.26亿元,完成全年计划数的128.45%。
3. 2023年计划发放贷款18亿元,实际发放贷款20.25亿元,完成全年计划数的112.50%。
(二)租购并举解决缴存人基本住房问题
为更好地支持我州缴存人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解决住房问题,2023年推出了无房职工租住自住住房提取公积金的线上办理业务,年度提取金额上限为18000元,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优化办事流程。全年租房提取的缴存职工共3655人,同比增长75.3%;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4034.66万元,同比增长72.42%。
(三)推动住房公积金缴存扩面工作情况
1. 探索推行村(社区)干部住房公积金制度,2023年初,砚山县在全州率先探索推行村干部建缴住房公积金制度,将全县864名村(社区)干部纳入住房公积金建缴保障范围,为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稳定基层干部队伍提供了制度保障。
2. 试点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辖内文山市、西畴县、麻栗坡县、马关县、丘北县、广南县、富宁县等7个县(市)已实现灵活就业人员开户缴存“零突破”。2023年底降低灵活就业人员建缴门槛,取消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限制,多渠道、多形式开展广泛宣传动员,扩大住房公积金公共服务覆盖面,帮助灵活就业人员在城市安居稳业,激发新经济主体的活力。
3. 加大宣传力度,常态化开展“进机关、进园区、进企业、进社区、进楼盘”“五进”送政策活动,面对面讲解和答疑;在学习强国文山州学习平台、文山日报、微信公众号等宣传渠道上推送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提高政策知晓率。
(四)推动住房公积金数字化发展情况
1. 通过“总对总”方式接入全国住房公积金数据共享平台。与公安、民政、人社、发改委、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实现数据共享,接通行业内外36个接口数据。
2. 与人民法院建立线上联动机制。通过搭建专线,在全省率先实现业务系统的“点对点”信息反馈传输,借助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州内各级人民法院可以通过线上自主发起对被执行人名下的住房公积金账户进行网上查询、冻结、解冻、扣划、续冻。
3. 有效推进征信信息共享接入工作。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与人民银行“总对总”数据共享方式,实现与人民银行征信信息共享,通过了人民银行贷款数据上报验收。
4. 全面加强数据治理。坚持疑点数据常态化治理,提升数据质量,从系统建设、政策执行、业务流程方面完善疑点数据,精准持续推进基础数据质量提升工作。
(五)住房公积金服务效能提升改进和风险防控监管情况
1. 全州下设8个县(市)管理部,作为承办住房公积金日常业务的服务网点。住房公积金服务渠道除柜面业务办理外,还包括门户网站、网上业务大厅、自助终端、服务热线、手机短信、手机客户端、官方微信、官方微博、支付宝城市服务、“一部手机办事通”、全国住房公积金小程序等。
2. 推进住房公积金服务“跨省通办”工作情况: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扩大政务服务“跨省通办”范围进一步提升服务效能的意见》(国办发〔2022〕34号)要求,如期实现新增的2项“跨省通办”业务,即:“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前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截至2023年底,已实现国家要求的13个住房公积金高频服务事项“跨省通办”任务。新增网厅业务办理事项“单位登记开户”,承接省级推送的住房公积金政务服务34个公共服务事项(即办件32项,承诺件2项,即办件比例达94.12%),已全部承接,承接率100%。二级以上深度事项34项,其中:四级深度事项29项,全程网办率85.29%。
3. 优化缴存单位比例变更和缓缴住房公积金业务的办理,精简申请材料和压缩审批时限,实现“全流程网办”和“智能秒批”;在办理缴存基数变更业务时只需填写《基数调整表》,不再提供工资花名册;对贷款业务流程再造,将申请过程中职工签字等业务前置,整合部门之间纸质材料传递方式及流程,简化办事环节,让缴存职工在柜面实现一次性办结,达到“最多跑一次”的目标。
4. 为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管理,防范资金风险,紧紧围绕岗位职责、制度机制、思想道德、外部环境等梳理查找廉政风险点,制定权责清晰、风险可控、防治有力的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堵塞风险漏洞,降低廉政风险;制定年度内审工作计划,组织检查组对八县(市)管理部廉政风险防控、业务办理、财务管理和内部管理等工作进行全面监督检查,不断提高廉政风险防控能力,规范业务运行,确保资金安全。
(六)“惠民公积金 服务暖人心”行动开展情况
2023年,文山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始终将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融入公积金服务工作。
1. 学思践悟守初心。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扎实开展主题教育,组织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宣讲1场、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暨干部职工理想信念教育培训2期。
2. 便民利企暖民心。推进“贷款只跑一次”、为村(社区)干部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优化业务表格、规范归集网厅管理、归并住房公积金服务便民热线、全流程网办等多项便民利企措施,完成“跨省通办”任务,实时更新办事指南,规范使用服务标识,推进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及时回应州长信箱、文山评议、“好差评”等群众关切,推进“双报到双服务双报告”工作,提升为民服务水平。
3. 转变作风强信心。每季度评选“服务之星”“模范科室”“模范管理部”,以学优树模激发干劲。
4. 培育文明公德心。学习张桂梅、杜富国、鲍卫忠等先进典型事迹,开展“全民阅读”“万步有约”、文体趣味比赛等活动,参加文山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暨“扎根边疆、心向中央,拥护核心、心向北京”演讲比赛、“学习强国·学习达人”选拔赛、“党的创新理论我来讲”理论宣讲大赛、“学雷锋树新风”活动、“学习二十大 永远跟党走 奋进新征程”五四青年节系列活动、“绿美文山先锋行”等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10余次。
(七)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政策调整及受委托金融机构办理业务情况
1. 政策调整情况
(1)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26343元;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不得低于文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的当地现行最低工资标准1750元。
(2)取消灵活就业人员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时对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纳情况的审核,并放宽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及比例调整限制。
2. 受委托金融机构情况
2023年新增云南红塔银行文山分行为业务受托银行,受委托金融机构数量达到10家。
(八)住房公积金欠缴追缴及行政执法情况
当年无住房公积金欠缴追缴及行政执法情况。
(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文明行业与窗口创建成效及职工所获荣誉情况
持续推进住房公积金系统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树立住房公积金良好行业形象,被命名为“第七届文山市文明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