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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

更新时间:2024-04-28 12:30:25点击: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铜陵市住房公积金2023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21名委员,2023年召开1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事项主要包括:听取并审议《关于铜陵市2022年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和2023年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草案)的报告》、《关于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建议及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财务收支预算建议的报告》、《铜陵市住房公积金2022年年度报告》、《关于部分市公积金管委会成员单位委员提请调整的报告》、《铜陵市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暂行规定(送审稿)》。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直属铜陵市人民政府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设6个科室,2个管理部。从业人员37人,其中,在编27人,非在编10人。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2023年,新开户单位481家,净增加单位232家;新开户职工1.48万人,净增加职工0.5万人;实缴单位3583家,实缴职工13.53万人,缴存额31.31亿元,分别同比增长6.92%、3.84%、9.28%。2023年末,缴存总额303.64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1.50%;缴存余额86.23亿元,同比增长9.64%。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5家。

(二)提取:2023年,6.61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23.73亿元,同比增长22.26%;提取额占当年缴存额的75.79%,比上年增加8.03个百分点。2023年末,提取总额217.41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2.25%。

(三)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60万元,其中,单缴存职工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50万元,双缴存职工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60万元。对符合条件的本市多子女家庭购买首套房适当上浮最高贷款限额。

2023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48万笔18.81亿元,同比分别增长77.78%、97.58%。

2023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9.95亿元。

2023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6.02万笔148.70亿元,贷款余额73.08亿元,分别比上年末增加8.86%、14.48%、13.80%。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84.75%,比上年末增长3.1个百分点。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9家。

2.异地贷款:2023年,发放异地贷款545笔22790.19万元。2023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100156.99万元,异地贷款余额67858.27万元。

3.公转商贴息贷款:2023年,当年贴息额169.99万元。2023年末,累计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4575笔108126.56万元,累计贴息5673.92万元。

(四)资金存储:2023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14.59亿元。其中,活期0.07亿元,1年以上定期7.9亿元,其他(协定、通知存款等)6.62亿元。

(五)资金运用率:2023年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84.75%,比上年末增长3.1个百分点。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23年,业务收入25962.64万元,同比增长8.39%。其中,存款利息4229.56万元,委托贷款利息21731.87万元,其他1.21万元。

(二)业务支出:2023年,业务支出13609.78万元,同比增长8.28%。其中,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12388.62万元,归集手续费342.92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114.22万元,其他764.02万元。

(三)增值收益:2023年,增值收益12352.86万元,同比增长8.50%。增值收益率1.50%,比上年减少0.03个百分点。

(四)增值收益分配:2023年,提取管理费用987.47万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1365.39万元。

2023年,上交财政管理费用1139.15万元。上缴财政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0246.22万元。

2023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16387.78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77995.54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2023年,管理费用支出987.47万元,同比下降12.06%。其中,人员经费683.97万元,公用经费77.34万元,专项经费226.16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个人住房贷款:2023年末,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0万元,逾期率0‰,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16387.78万元。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

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36.48%,国有企业占29.54%,城镇集体企业占0.81%,外商投资企业占2.07%,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25.88%,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1.42%,灵活就业人员占1.38%,其他占2.42%;中、低收入占98.63%,高收入占1.37%。

新开户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12.39%,国有企业占18.39%,城镇集体企业占0.94%,外商投资企业占2.54%,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50.77%,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1.58%,灵活就业人员占7.02%,其他占6.37%;中、低收入占99.66%,高收入占0.34%。

(二)提取业务。

提取金额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14.61%,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50.48%,租赁住房占2.81%,离休和退休提取占28.8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0.07%,其他占3.22%。提取职工中,中、低收入占98.85%,高收入占1.15%。

    (三)贷款业务。

2023年,支持职工购建房54.82万平方米,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为30.05%,比上年末增加4.67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26637.55万元。

职工贷款笔数中,购房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占17.42%,90-144(含)平方米占77.49%,144平方米以上占 5.09%。购买新房占28.29%(其中购买保障性住房占0.08%),购买二手房占71.71%。

职工贷款笔数中,单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69.69%,双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30.31%。

贷款职工中,30岁(含)以下占27.16%,30岁-40岁(含)占47.46%,40岁-50岁(含)占18.10%,50岁以上占7.28%;购买首套住房申请贷款占84.19%,购买二套及以上申请贷款占15.81%;中、低收入占99.11%,高收入占0.89%。

(四)住房贡献率。

2023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111.58%,比上年增加27.85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租购并举满足缴存人基本住房需求,加大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支持力度、支持缴存人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特别是共有产权住房情况。

一是调整租房提取政策,支持连续缴存满三个月且无房的新市民、青年人,全额提取月缴存额用于支付房租。二是积极回应职工诉求,将租房提取次数由一年4次调整为每月1次。三是继续支持本市多子女家庭据实提取住房公积金和首套房贷款额度上浮20%,切实加大多子女家庭基本住房需求保障力度。

2023年全年发放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4080笔,金额155402.98万元,占全年发放82.62%。

(二)当年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及执行情况。

1.当年缴存基数限额及确定方法、缴存比例等缴存政策调整情况。按照2023年本市在职职工月平均工资(8414元)的300%确定本市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最高月缴存工资基数为25242元,按照2023年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确定本市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最低月缴存工资基数为2060元,枞阳县最低月缴存工资基数为1870元。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上限均为12%,下限均为5%。

2.当年提取政策调整情况。一是将租房提取次数由一年4次调整为每月1次,对连续缴存满三个月且无房的新市民、青年人支持其每月全额提取月缴存额用于支付房租;二是出台优化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买新建商品住房首付款政策,切实减轻缴存职工支付购房首付款负担;三是优化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使用政策,将政策范围扩大至本人及配偶双方父母。

3.当年贷款政策调整情况。一是出台《铜陵市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暂行规定》。二是在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中实施存量房“带押过户”业务。

4.当年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执行标准。

(1)存款利率:2023年职工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1.5%执行,年度结息日为每年的6月30日。

(2)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自2022年10月1日起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的,5年期以下(含五年)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为2.6%,5年期以上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为3.1%;第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的,5年期以下(含五年)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为3.025%,5年期以上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为3.575%。首付比例不低于20%。

5.支持老旧小区改造政策落实情况

优化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使用政策,将政策范围扩大至本人及配偶双方父母,持续提升政策的“含金量”。

(三)当年服务改进情况。

一是持续扩大“跨省通办”和“长三角一网通办”事项范围,开通长三角地区异地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功能。二是持续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开通皖事通、支付宝APP住房公积金服务人脸核验功能,新增皖事通APP住房公积金余额展示功能,不断完善线上服务功能。三是依托全国住房公积金公共服务小程序和住房公积金监管服务平台,开发生成统一电子码代替职工缴存证明、异地贷款缴存使用证明、贷款结清证明等3项原有纸质证明,推动住房公积金个人证明事项“亮码可办”。四是进一步核减公积金政务服务审批材料,推深做实企业开户“零材料”,全力优化营商环境。五是加快“一件事一次办”步伐,将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加入“职工退休一件事”联办,将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纳入“员工录用一件事”联办。六是推出退休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免申即享”服务。通过系统自动识别,主动向退休且符合提取条件的职工发送退休提取公积金业务提示,职工通过“皖事通”APP“一键确认”即可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全部余额,实现了由“人找政策”到“政策找人”的转变。七是持续做好“延时”服务。针对住房公积金提取等高频服务事项实施“周末轮岗工作制”,对住房公积金贷款实行“周末预约办理工作制”,以干部职工的辛苦指数换取办事职工的幸福指数。

(四)当年信息化建设情况。

一是积极推进建章立制,出台《铜陵市住房公积金数字化发展实施方案》。二是积极开展数据共享,实现与人民银行的征信数据共享,中心《数据赋能助力住房公积金跨区域跨部门共建共享》案例获评“2023年度铜陵市数据共享应用十大优秀案例”。三是积极拓展应用场景,加快推进“公民身后一件事”联办、“个人征信联网查询”、“住房公积金偿还商贷自动提取”等功能模块的开发,在全市“互联网+政务服务”考核中获评“优秀”等次。四是积极规范系统建设,住房公积金档案标准化建设项目通过市数据资源管理局验收,在推进档案管理标准化上迈出了坚实步伐。

(五)当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职工所获荣誉情况。

2023年公积金窗口被命名为第八批省住建系统“学雷锋活动示范点”;1人获第八批省住建系统“岗位学雷锋标兵”称号;市中心荣获二十一届铜陵市文明单位;政务中心公积金窗口获评年度“十佳窗口”和“红旗窗口”,7人被评为“优质服务标兵”;1人获全市年度市直单位“群众满意优秀科长”称号;1人获年度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承办工作先进个人称号;1人获年度营商环境政务服务领域“特别贡献奖”;1人获年度铜陵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先进个人称号;1人获市直机关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铜陵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年3月26日


专题:铜陵市公积金缴存 铜陵市公积金提取 铜陵市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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