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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榴云法律帮帮团是天山网-新疆日报提供法律公益服务的阵地

更新时间:2026-08-27 09:12:40点击:

近日,乌鲁木齐务工人员马先生通过石榴云客户端“12345问政”留言板,向天山网-新疆日报旗下的“石榴云法律帮帮团”求助,反映其在建筑工地受伤后遭遇的维权困境。这一案例也再次引发了公众对建筑领域违法转包及农民工权益保障的关注。

据了解,马先生经包工头老周招用,在一处建筑工地从事搬运工作时,不慎被倾倒的材料砸伤。事故发生后,老周以自己无施工资质且经济困难为由,表示无力承担全额赔偿,并透露工程是由某建筑公司违规转包给自己的。然而,该建筑公司却以“马先生非本公司员工、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为由,拒绝承担赔偿责任。马先生因此陷入了“包工头赔不起、建筑公司不认账”的艰难境地。

接到求助后,石榴云法律帮帮团成员、上海锦天城(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郭渠江律师迅速给予了专业解答。郭律师指出,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马先生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完全符合工伤认定条件。

针对建筑公司“不存在劳动关系”的辩词,郭律师援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进行了有力驳斥。该规定明确指出,用工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将承包业务转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自然人,该自然人聘用的职工因工伤亡的,用工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这意味着,在此类违法转包案件中,认定工伤保险责任不以存在劳动关系为前提。

郭律师为马先生规划了清晰的维权路径:首先,应向项目所在地社保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其次,认定成立后,建筑公司须依法承担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及伤残补助等工伤保险待遇;最后,若公司拒不赔付,可依法提起诉讼。同时,郭律师也提醒广大务工者,平时应注意保留考勤记录、工资流水、微信聊天记录等关键证据,以便在关键时刻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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