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8-24 21:19:18点击:
“五院四系”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的五所政法院校以及四所大学的法律系的简称,分别是:中国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大学,与北京大学法学院、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武汉大学法学院、吉林大学法学院,这几所高校的法律学科在中国法学教育界具有重要地位,对中国法制发展与法治建设具有重大影响。
“五院”即:
原北京政法学院(现中国政法大学)
原西南政法学院(现西南政法大学)
原西北政法学院(现西北政法大学)
原中南政法学院(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原华东政法学院(现华东政法大学)
“五院”发展到今天,已属于多学科的政法类大学 。
“四系”即:
北京大学法律系(现北京大学法学院)
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现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吉林大学法律系(现吉林大学法学院)
武汉大学法律系(现武汉大学法学院)
现在均已改为法学院,成为所在大学的重量级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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