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5-07-08 08:42:14
福建省律师协会关于2025年上半年会员违规惩戒处罚情况的通报——厦门市律师协会给予福建宁征律师事务所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经厦门市律师协会立案查明,认定2024年福建宁征律师事务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1350000MD0289913D)在收案时明知潘某某并非刑事案件当事人但却通过其办理收案手续;在收费时未与当事人直接建立收费合意,而是与潘某某达成办理事务的收费安排;在刑事案件办理程序上,没有和当事人家属进行合法沟通,却向非当事人家属的潘某某反馈案情,违反刑事案件规范;在解除合同过程中,安排非律师的李某进行沟通,存在纵容非律师参与办理法律事务的行为。鉴于福建宁征律师事务所存在多项疏于管理的行为,2024年12月12日,厦门市律师协会依据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规则(试行)》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七条第(二)项、第三十九条第(一)项及《律师办理刑事案件规范》第九条之规定,决定给予被调查会员福建宁征律师事务所公开谴责的行业纪律处分。(来源:福建省律师协会)
专题:福建宁征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