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5-07-08 08:41:30
福建省律师协会关于2025年上半年会员违规惩戒处罚情况的通报——厦门市律师协会给予林建律师中止会员权利五个月的纪律处分:经厦门市律师协会立案查明,认定2019年12月至2021年9月期间,福建盖普律师事务所(原执业机构:福建讴慎律师事务所)林建律师(执业证号:13502201810026287)作为A公司的法律顾问,为与A公司有利益冲突的陈某某、林某及B公司代理诉讼案件,构成利益冲突的违规行为;林建在代理陈某某案件一审、二审、重审一审、重审二审各阶段中,仅二审过程中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签订了委托代理合同,其余阶段均未由律师事务所统一接受委托,与委托人签订委托代理合同;在代理B公司案件一审、二审、再审申请各阶段中,仅一审过程中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签订了委托代理合同,其余阶段均未由律师事务所统一接受委托,与委托人签订委托代理合同,构成私自接受委托违规收案行为。2023年11月27日,厦门市司法局作出厦司罚决〔2023〕第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给予林建停止执业五个月的行政处罚。2025年1月13日,厦门市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四十六条、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规则(试行)》第十七条、第二十条第五项、第二十七条、第九十一条之规定,给予被调查会员林建中止会员权利五个月的行业纪律处分。(来源:福建省律师协会)
专题:林建律师